Page 73 - 中國金融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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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 2  章 銀行法       63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8)  承辦  國務院  交辦  的其  他事項   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律地位和組織機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   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律地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律地位具有其                獨特   性。根據《中國人民銀行法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2  條、第   6  條、第   7  條的規定,其一,中國人民銀行               隸屬於中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民共和國中央政          府  (  即國務院   )  ,是國務院的一個職能部門             ; 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,中國人民銀行         向全國人大常委會          提出有關貨幣政策         情況   和金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監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雖中國人民銀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方政  情況  的工作 級 政府 部門、社會  ; 其三,中國人民銀行  團 體和個人的干涉。  獨 立履 行職責,不  受 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府、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獨 立履 行職責,       然而,由於      依 法其   隸屬於國務院之        下 ,獨 立性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 無仍 備受    質疑 。於政策執行方面,根據《中國人民銀行法》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條和第    29  條但  書,國務院對於重大貨幣政策               (  如年度貨幣供應量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率  、匯   率  等 )   及 向  非金融機構   提  供貸款等     事項  上具有最終決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權, 從而,中國人民銀行於             權限  行使 上仍 不免 與政       治利益    掛勾  。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事決定    權方面,根據《中國人民銀行法》第                    11  條和  12  條,中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民銀行行      長 之人  選,根據國務院總理的            提名 ,由全國人民代表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        ;副 行長 則由國務院總理           任免   。於貨幣政策委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之職責、組成和工作程式,由國務院規定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常務委員會      備 案。  因此,於重大政策執行和人               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權 上均 掌 握 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決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務院之手,       欲期 望中國人民銀行可           獨立行   使 職權 ,現    階段 似較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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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達成 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   中國人民銀行的組織機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人民銀行的組織機構分為三個                  層 次,即   權力   機構和決策      諮詢  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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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於中央銀行    獨立  性之  探究及如何強化中央銀行之        獨立  性,相關討論參閱      陳旻  ,中央銀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獨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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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中央銀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央銀行  性的法律思考,  獨立  性法律思考,合  北京  政法職業學院學報,  作經濟與科  技,2009  2007  年  年第  月,頁  4  期,頁  124  至  125 至  ;黃瀅  亢,我國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獨立  性分析   與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,        廣西教育學院學報,       2008  年第  3  期,頁  103  至 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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