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0 - 中國金融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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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 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市場經濟      條件下    ,中央銀行要實現其宏觀調控目標,                   只 有 透 過其   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控制   下 的各種貨幣政策工具,             才 能對宏觀經濟運行施加            影響   。這種   影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透 過市場機制      傳導  、 遞 進,並經      歷 一段時間,進而實現           既 定之最終貨幣政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制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般 是 : 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業銀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策目標。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傳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  (基礎貨幣、  短期利率     等操作目標發生變        → 影響  →影響  貨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等金融機構的活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應量    (  仲介  目標發生變     化 )   →  影響  國民經濟宏觀指標         (  最終目標發生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)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中國人民銀行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 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、職能與職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。就其地位而言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為中央銀行,        直 接 隸 屬於國務院,即中央人民政               府領導    的國家機關,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         。在此性質和地位          下,中國人民銀行被          賦予制定和執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貨幣政策、維護金融穩定和              提供金融服務三大基本職能 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一,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。《中國人民銀行法》第  領導下  ,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 ;該法第   12  2  條規定中國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銀行在國務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條要求中國人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在國家宏觀調控、貨幣政策制定和調整中發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揮 重要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中國,貨幣政策     工具  的實施及貨幣     仲介指  標的  運用,主要是    透過國有   商業銀行的    信用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道來  傳導。然而,近年來       雖金融監管有所提      昇,對於   商業銀行之風險控管       開始  加強,惟   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銀行體制之     改革仍屬   停滯  及緩慢  的,  各商  業銀行仍  把存款業   務作  為主要業   務,對於貸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營銷之重視    程度仍有不    足,出現   「惜  貸」之現   象,使得   貨幣政策   作用的力度    減弱  。參閱  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曉麗,我國貨幣政策       傳導機制之    研究  ,中國集體經    濟,2009  年  2  月,頁  97  至  98 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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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閱《中  華人民   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》第         2  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外,  根據  國務院辦  公廳  發布的《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職          責內設  機構和人   員編  》     (國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制規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求中國人民銀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[2008]8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需進一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匯率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健全貨幣政策體  號,2008 系,完善人民幣  年  7  月  10  日,以  下簡稱《編制規定》  ),要  部門  的統籌協  調,防範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強與金融監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機制,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解金融風險,      維護  國家金融安全。同時,要加         強綜合  協調並推進金融業      改革和發   展,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究、協調解決金融      運行中   重大問題的職    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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