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25 - 中國金融法
P. 725

第  8  章 信託法       715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 財產管理功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財產管理功能是指信託具有受委託人之託為之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營 管理或處理財產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功能   ,即「受人之託、為人管業、代人理財」,此為信託業的基本功能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現代信託業所       從事  的 無論   是金  錢 信託   還 是實   物 信託,    都 屬於財產管理功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運 用,其理     論 支 援 是現代產權理        論 。在該功能下,受託人必須按委託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要  求 或其指定的具體         項 目,發    放 貸 款 或進行投資,為委託人或受益人                 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獲 收 益,全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。而且,信託財產所  收取  相對應的  手續費。         歸 受益人    享 有,信託機構       只 能按   契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規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融通資金功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融通資金功能是指信託業作為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,本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負  有 調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劑 資金  餘缺   之功能,並作為信用           仲 介 ,為經    濟 建設  籌集   資金、   調 劑供   求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於在   商 品貨幣    經 濟 條 件 下,財產有相當一部分以              貨幣   資金  形 態 存在,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對  這些  信託財產的管理和          運 用 就 必 然 伴 隨 著 貨幣    資金的融通。        表 面 上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託業的    這 一功能與信貸相         似 , 但 實 則 有質的     區 別:在融資對       象 上 信託   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融資又融     物;  在信用關係       上 信託體現     了 委託人、受託人和受益人多                邊 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係 ; 在融資  銀 行信用與 形式上  實現  了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結合  點 。因此,信託融資  ; 而在信用   形式上   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託成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 業信用的結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比 信貸融資有顯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優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 非銀  。 例 如由中國   銀 行信託    諮詢 辦 理信託貸  依照  中國有關法律、方    放 目的是為解決企  針 、 政 策 以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款 業 務 ,其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金融機構的有關規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在生產經      營過   程 中所需    短 期  資金和   促 進企業的設       備 更  新改造   、  技術  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步 ,提  高 產 品 質 量 , 更 新 產 品 的 花色品      種,提    高 出 口 商 品競爭    能 力 ,增   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 口創匯   能 力 ,係一種融通資金管            道 。其發    放 對 象 是在中國     工 商 行 政 管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門  登 記 註冊   ,實行獨立      核算  ,具有法人資        格 ,並  遵 守 國家   政 策 、法   令 ,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閱張  淳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》中的             創造性  規定及其   評析  ,法律  科學-   西北  政法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院學報,   2002  年  02  期,頁  0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
   720   721   722   723   724   725   726   727   728   729   7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