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27 - 中國金融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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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 8  章 信託法       717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 捐 助 或 募集   的資金   缺乏   管理經驗,並且又          希望  所 熱 心 支 持 的公益     事 業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持 續下  去 ,於是    就 有 了 與信託機構合作         辦 理公益    事 業的願    望 。信託業對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益 事 業的資金進行       運 用時,一     般 採 取 穩妥   而且   風險  較小的投資方法,如           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政  府 債券   作為投資    物件   。信託機構開展與公益            事 業有關的業      務 時,一    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收費較低,有的        甚至  可不  收費,提     供無償服務      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信託的作用  在中國金融  改革     開 放 中,中國的信託公司基於其信託作用之本質,發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揮相當大的功效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 信託拓寬了投資者投資管道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現代市場經      濟 條 件 下,對於投資者         來 說 ,存   款 或 購買債券     之投資方     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較為  穩 定,   但收  益 率 較 低 ;若   投資於    股票  ,有可能     獲 得較   高收  益,   但股  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風險  相對較    高 ,且於資金有限的情           況 下,   很 難 達到組合投資、分          散風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效  果 。因此,信託作為一種            新 型 的投資    工 具,將    眾 多投資者的資金         匯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並進行組合投資,由專家             來 管理和    運 作,經    營 穩 定,   收 益可觀,可專門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者設  領域  計 間接投資  程 度擴大投資管 工 具,投資  領域  可以組合資本市場、 言 之,信託之所以在  貨幣  許 多國家受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場和實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道 。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相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者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關。      歡迎  並 迅速  發展,實與信託作為一種投資                工 具所具有的獨特         優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信託透過把儲蓄轉化為投資,促進產業發展和經濟增長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託  吸收社會     上的閒置    資金    (dormant funds)  ,為企業  籌集  資金  創造良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融資   環 境 ,實際    上 發揮將    儲蓄   資金  轉 化為生產資金之作用。此種將                儲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轉 化為投資之機制為產業發展和經                 濟 增 長 提 供 重要的資金       來源  ,特別是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於某  些 基礎設    施 建設  項 目,個人投資者因為資金規               模 的限制    無 法 參 與,   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透過  信託方    式 , 匯集  大 量 個人資金投資於實業            項 目,不    僅 增 加 個人投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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