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26 - 中國金融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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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常  經營的國     營、集體、外       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          濟實體    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 破產隔離功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於信託財產的獨立性特               徵  ,信託制度具有破產            隔  離的  強  大功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bankruptcy remote)  。信託關係一    旦 成立,所交      付 財產   就 成為信託財產而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獨立於委託人、受託人以及受益人的獨立財產,使信託財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免 於為委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或受託人的       債 權人所    追索  , 從 而具有破產       隔 離的功能。      依 《中華人民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和國信託法》第         16  條規定:「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相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別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受託人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固 有財產或者成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終 止 ,信託財產不屬於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 法解  歸入 散 、 被依  法 撤銷  、 被宣告   破產而  固 有財產的一部分。受託人             死亡  或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遺 產或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 算 財產。」委託人         選擇  了 信託制度     安 排 ,其受託財產        就 以法律    形式確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了其獨立性,獨立於          債權人    追索  範圍  之外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 社會投資功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會投資功能是指信託業              運  用信託業     務手段參     與社會投資活        動 的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能。信託業      務 的開  拓 和 延伸   ,必   然 伴 隨 著投資行為的出現,           也只   有在信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構  享 有投資權和具有         適 當投資方     式 的條   件 下,其財產管理功能之發揮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  了 可 靠 的基礎,因此,信託機構開               辦 投資業    務 是 世 界 上許    多國家信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構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普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業   務得到體現。  作法。信託業的社會投資功能,可以                透過   信託投資業      務 和 證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   社會公益事業服務功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會公益     事 業 服務   功能是指信託業可以為            欲捐  款 或資   助 社會公益     事 業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委託人     服務  ,以實現其特定目的的功能。                隨 著經  濟 的發展和社會文         明 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度的提   高 , 越 來 越 多的人     熱 心 於 學術   、 科研   、 教 育、   慈善  、 宗教   等公益   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,  這些   人亦為   促 進公益    事 業的發展而      捐 款 或者設立基金會,           但 他 們 一 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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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詳細  規定,參閱   1991  年  11  月  28  日發  布之《中國  銀行信託  諮詢  公司信託  貸款辦法》及《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銀行信託    諮詢  公司信託   貸款審核   與管理  細則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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