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54 - 中國金融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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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科信 公司不服 江 蘇 省 高級 人民法 院 民事 判 決,向 最高 人民法 院 提 起
上 訴 稱:其是 根 據 長 城 公司的 劃 款 申請 和 長 城 公司與 誠 信 公司的合作 協 定
書將 1,455 萬元 款 項 劃 入 誠 信 公司,其接 受 誠 信 公司的還款和 起 訴 誠 信 公
司, 均 是基於 長 城 公司的 劃 款指令和 誠 信 公司的還款承 諾 ,本 案 的 全部 還
款責任 應由長 城公司承擔。
2. 終審 判決
最高 人民法 院認 為:中 科信 公司雖然與 南通 投資公司 簽 訂了債券承 銷
協議,但並
1,940
帳戶
萬元均
案爭議
1,940
誠信公司的 未實際履 ,形成了事 行,而是直接將 實上的借 貸法律關係。本 萬元 人民 幣分別匯入長 城公司和
的
係中 科信 公司借 給 長 城 公司的款 項 , 長 城 公司 均 應依 法 予 以償還,故中 科
信 公司關於本 案 全部 還款 責任 應由長 城 公司承擔的上 訴 理 由 , 最高 人民法
院 予 以支持。 鑒 於 長 城 公司已被 工 商行政管理 部門 吊 銷 營 業 執 照 , 長 城 公
司的民事 責任 應由 其投資 者 以 清 理的 長 城 公司的財產 予 以償還,投資不 足
的投資 者亦應 承擔 相應 的民事 責任 。
誠 信 公司雖然向中 科信 公司出具還款 計畫 ,償還了 部 分款 項 ,並發 函
給 長 城 公司承 諾 上述款 項 係其所用,發生 訴訟 一 切 損失 由 其承擔,但上述
行為並不能 改 變中 科信 公司與 長 城 公司之間形成的借 貸 法律關係。 誠 信 公
司與
長 城 公司之間形成的是
案 中對
院
起 訴訟
,故
訟 。 鑒 於中 科信 公司並 未 在本 另 一法律關係,與本 誠 信 公司提 案 並不 構 成必要的 最高 人民法 共同 訴
對 誠 信 公司與 長 城 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不 予 審 理。 原審 法 院認 定中 科信 公
司匯 入誠信公司 帳戶 1,455 萬元 形成的係中 科信 公司與 誠信公司事 實上的借
貸關係不當。
南通 投資公司與該 筆款項的借 貸無關,不 應承擔償還 責任 。
(四)分析解說
本 案 中的基本法律關係分為 三層 :債券發行承 銷 關係、資金借 貸 關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