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51 - 中國金融法
P. 551

第  5  章 證券法       541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證券業協   會之職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   教育  和組織會員   遵守  證券法律、行政法規;            (2)   依法維護  會員  之合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權益,向證券監督管理            機構   反映  會員   之 建 議  和要  求 ;  (3)   收 集整  理證券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訊,為   會員  提供服務;      (4)   制定會員應    遵守  之規則,     組織會員    單位之從業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員業務   培訓  ,開展    會員  間之業務交      流;(5)   對會員   之間、    會員  與客戶之間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生之證券業務       糾紛  進行調解;(6)      組織會員     就證券業之發展、         運作及有關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為,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容進行研究   規定 ;(7)  給予  監督、  檢查會員  (8)   證券業  協會  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或  他職責  。   章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協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章程規定之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紀律處分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者,按照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證券承銷協議與民事借貸合同的區別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案件出處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  科技   國 際信託    投資有   限 公司與    江 蘇 省 南通   市商業    銀 行等債券承      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同糾紛    上訴案      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案情概要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92  年  12  月  3  日,經中國人民     銀行南通     分行  通銀  管 (92) 159  號批復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閱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第            176  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1  參閱  最高  人民法院民  事判決書(2002)  民二終字  第  207  號 (  法公  布 (2003)   第  19  號),資  料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源:法律   教育  網,http://www.chinalawedu.com/news/1  7800/179/2006/9/zh  09902738712196002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27-0.htm (  最後瀏覽日  :2010/02/16)  ,為行文  簡潔,本文對案  情進行  了文字刪節處   理,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件詳  情請查  閱上  述位  址。
   546   547   548   549   550   551   552   553   554   555   5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