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 - 中國金融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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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險業等行業和貨幣市場、資本市場、保險市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組 成的金融體系中,中           央 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為一國金融體系的調            控 中心,    負 責制定、     執 行貨幣政     策 及調   控 金融業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融市場,      並 輔 以一定程     度 的金融    監 管 功能   。 此 種 模 式將中    央 銀行的    宏 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調 控 、金融機構的自主經           營 及金融市場的融通機           能 有機結    合 , 既 可 達 成 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觀調  控 所 欲 實現之成      效 ,又可活     化 金融事業之      運 作,   藉 以 提 昇 資金融通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率  與 效 益。   這 種體制以     美 國、英國、法國、          德 國、   日 本等發    達 的國家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代表,為當     今世界各     國普遍    採用之體制     模式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高度單一   、集中的金融體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這 種 模 式是   單 一 計 劃 經濟國家所       採 用的體制     模 式。其基本特        徵 是金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構  單 一 化 , 全 國 只 有一家主要的國家銀行,               它既  是中   央 銀行,    負 責 宏 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調  控 ,又是商業銀行,具體            辦 理存款、貸款和結算業務;                既負   責貨幣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,  控 制貨幣供     應量   ,同  時 又要   滿足  經濟發展對資金的          需 求。   這 種體制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因應計    劃 經濟的   模 式,有    利 於 宏 觀 控 制,    但 以 計 畫 行政   手段   管理金融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容 易 影響   資金  靈 活融通。     前 蘇 聯 、 東歐   各 國和經濟體制        改革  前 的中國    均 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此種模式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 不設中央銀行的金融體制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 中 央 銀行。貨幣發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但不  這 種體制的基本特         徵 是金融形態 由單  一 設立  由 眾 多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構成,   (  如新  加 坡 通貨  委員  會 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行政機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由政府指定       某幾家商業銀行         (  香港  的匯  豐銀行、   渣打   銀行、中國銀行        )   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貨幣發行銀行,        獲准   有權發行貨幣。金融           監 管則  由 政 府單   一 設立   之機構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施 , 如新   加 坡 的貨幣管理      局 和 香港   的金融管理      局 。 這 種體制是一種        不完  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金融體制      模 式。當    然 , 這些   國家和   地 區採   用 此 模 式是   由 其 歷 史 原 因 和 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該地區的具體        情況  而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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