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 - 中國金融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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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章 金融法總論 33
勢 和方 向 應 是: 1. 加強 立 法, 尤 其是金融業之市場 准 入 、業務 規範 、行業
競爭 、市場 退 出和金融 網 路 化 、 電子 化 等方面的 立 法; 2. 改 進金融 監 管體
制, 提高 金融 監 管 水 準; 3. 健 全 農村 金融 組織 體系, 增 加 農村 金融 服 務供
給 ; 4. 區 分 各類 金融機構 改革 重點, 採 取 專門 性之 措施 , 深 化 、 完 善 金融
機構之 改革 ; 5. 積極 推 展多 層 次 金融市場體系 建設 ,進一 步 發展金融市
場; 6. 完 善 對外資金融機構的 監 管、 引導 , 並 加強金融 合 作, 提高 對外 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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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品 質和水準 。
三、中國金融立法及其趨勢
(一)中國的金融立法現狀
中 華 人 民共 和國的 前 30 年由 於實行 因應高度 集中的 計 劃 經濟金融體
制,對金融 規範 和管理以行政 手段 為主,也 就 無所謂金融 立 法。 改革 開 放
以來, 隨 著金融 改革 的發展和 深 化 及法制 化 進程的加 速 ,為 因應 有 計 劃 的
商品經濟之 需 ,中國加 快 金融 立 法的 腳 步 ,制定 了大量 的金融法 規 和 規
章,尤其是 1995 年,被稱為是中國的「金融 立法年」, 共制定 頒布五部 金
融基本法律。
年
3
月
年
1995
十三次
國中國人 1995 民銀行法》。 月 18 日,第 八屆 5 全國人 10 大第三 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 了《中 華人民共 和
大常委會第
日,第
八屆
會議通過 了 《中 華 人 民共 和國商業銀行法》和《中 華 人 民共 和國票據
法》。 1995 年 6 月 30 日,第 八屆 全國人 大常委會第 十四次 會議通過 了《中
華 人 民共 和國保險法》以及《 全 國人 大 常 委 會關於 懲 治 破 壞 金融 秩序 犯罪
的決定》。 隨後 於 1998 年 12 月 29 日,第 九屆 全國人 大常委會第 四次 會議
通過 了《中 華人民共 和國證券法》。 2001 年 4 月 28 日,全國人 大常委會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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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閱 何德旭 ,我國金融體制 改革 30 年回 顧與展望,理論 前沿第 9 期, 2008 年,頁 26 至
29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