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1 - 中國金融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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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章 銀行法 141
(二)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估
信用等 級 評估 是對借款人經營 狀況 的 綜合 評估 。對借款人的信用等 級
評估 可以由各貸款人 獨 立進行,內部掌 握 , 也 可以由有批 准 權 的部門進
行。借款人可 直 接委 託 資 信 評估 公 司 對借款人 評估 , 也 可以 直 接 採 用有 效
的 評估 結 果 。借款人 評 定借款人的信用等 級 ,應當根據借款人的 領導者 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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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、經濟實 力 、 資 金結構、 履 約情況 、經營 效益 和發展前 景 等 因 素 ,做
到客 觀、 公正、 科學。
(三)貸款調查
貸款人 受 理貸款人 申請 後 ,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 級 、營業執 照 、法
定代表人或 負 責人的 品德 和經營能 力 、 企 業 財 務 狀況 以及借款的 合 法性、
安 全性、 盈 利 性等 情況 進行調 查 。 如 果 是 擔 保貸款, 還 應核實 抵押 物 、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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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 、保證人 情況 ,並 測 定貸款 風 險 度 。按 慣 例 , 企 業信用等 級 分為 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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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,即 AAA 級、AA 級、A 級、B 級和 C 級。最 高為 AAA 級 。
(四)貸款審批 貸款人應當按 照 審貸分 離 、分 級 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。
資料
提
進行核實、
供的
查
即由商業銀行內部之貸款審
人員對調
查
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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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, 複測貸款 風險度, 提出意見,並按規定 許可權交 有審批 權的人員批 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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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閱《貸款 通則 》第 26 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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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閱《貸款 通則 》第 27 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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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閱中國 商業聯合會 2008 年 2 月 20 日所發 布之《中國 商業聯合會發 布〈商業企業信用等
款規定
:「商
條第
(試行)〉》(中商會信工
級評價
號)第
委[2008]2
和行業
整體信
AA
級設 定為 管理辦法 五級,即 A 級、AA 級、A 級、B 級、C 3 級(根據 2 企業信用建設 業企業信用等
用建設情況 可擴 展至 BBB 、BB 、CCC 、CC 等級別 ),並以+、-進行等 級細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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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閱《貸款 通則 》第 28 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