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7 -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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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陸   稱  compliance  為 合  規,銀監會      頒  有《商業銀行       合 規風險管理       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引 》。台灣的外商銀行,於              1990  年 代 中  compliance  的 職 能逐  漸 成 形 。進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世  紀  後,本國銀行也        普遍   重視  這  項 機能。台灣主管金融           檢 查  的機構在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融 檢 查  報告  中 把  compliance  稱 為 「遵   守  法  令」  ,而  把  這方面的     主管機關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Compliance Office)   稱 為 「遵  守  法  令  主管  」  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   《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             評價試     行辦法     》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陸的《商業銀行內           部控制    評 價 試 行 辦 法》由銀監會於          2004  年  12  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  日 以  2004  年 第  9  號 令頒  布 ,並自  2005  年  2  月  1  日 起 施行。  全文共  有  7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條 ,分為總     則  、 評 價  目標  和  原 則 、  評 價 內  容 、 評  價 程式  和 方法、   評  分 標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和 評 價 等 級 、組織    和 實施、    罰 則 ,以及    附則   等 八 章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 第  一 章 的總   則 當中,明確      闡  述制  訂本   辦 法的  緣  由為  「  規 範 和  加 強 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業銀行內      部控制    的  評 價 ,  督 促 其進一步    建  立內  部控制體     系,   健 全  內 部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制 機 制  ,為  全  面風險管理     體  系的  建  立 奠 定  基 礎 ,保證商業銀行         安 全  穩 健 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。  」  而其法  條 )   源 為 依  據《銀行業監   督 管理法》、《商業銀行法》等法                  律 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規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分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控制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 統性活動 在  該辦  系  法中,  設、實施  同時也確定內  明商業銀行內 和運  行  結果獨  部控制  立開展的  價  包括  的定 「  過程  測 評  價」和「結果 對商業銀行內  和  評估  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控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價」  。 茲 分 述如下   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「  過程  評  價」  是對內  部控制     環境、風險識別與          評估   、內   部控制    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施、監    督 評 價 與 糾 正 、資   訊交   流 與 回 饋 等 體 系要    素 的 評 價 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「結果  評 價」  是對內    部控制    主要  目標   實現程度的      評 價 。 ( 第  2  條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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