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1 -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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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令規定         451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商品,本會於核准第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請書件、商品        特 性  說 明書、法規    遵循   聲明書及風險  家  銀行辦理  預  後  ,其他銀行於 送 達本會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告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次  日 起十  五日內,本會      未 表  示 反對意   見 者,  即  可 逕  行辦理。   但 銀行不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於該  十 五日期   間 內,辦理所申請之業務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項第三款商品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八 、銀行申請辦理前點之衍生性金融商品者,應檢  許  可  逕  向中  央  銀行申請。     送  申請書  連 同下列  文 件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向本會申請核准        後 辦理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法規     遵循  聲明書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總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   董 (理)事會或       適當  人員  授 權之證明  低  於銀行法規定標準之證明 件。        文  件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   負 責本業務人員相關         從 業經驗或專業      訓練  之證明   文 件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   營 業計  畫 書: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辦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1.   產品  介紹  。     部 組 織 分 工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 風險管理  措施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 會計  處 理及報表  揭露方   式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、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申報本會時,  5.   內  部稽  核。     如  書件不  完 備或  未 依  限補正  者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會得令於      補正  前 暫停  辦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 、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,應                  參考 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             全  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融商品業務風險管理規   (  以下簡稱銀行公會  範  , 擬  訂,並報經本會備查之銀行辦理衍生性金 風險管理  制  度,對於風險之  辨  識、  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量  、監  控 及報告等    程序落實    管理,並應     遵循  下列規定辦理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,應經  層  及相關業務  主  管共同  參考  訂定風險管理  適當程序  檢核,並由 度。對風險  高階  容忍 管理  度及 階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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