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0 -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
P. 220

210 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股價選擇權-以台灣市場為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產品簡介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球   第 一個選擇權      集  中市場   乃  美  國的芝加哥選擇權交易所             (Chicago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Board of Options Exchange, CBOE)  ,成立於     1973  年  4  月  26  日,初期  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易   16  種「個股選擇權」,且          僅 有買權     (Call)   並無賣權   (Put)  。其  第 一 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交  量  亦 只 有  911  口 合 約,但   之  後其交易    量即   迅速  成 長 ,一年後,      197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3  月 ,其成交    量  已 超 過  1972  年 店頭  市場全年的交易       量 ,而   1974  年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成交契約所       代表   的股數,亦已       超  過美  國證交所全年的股票成交             量  。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引起美    國其他證交所       如美  國證交所     、  費  城  證交所  、太平   洋 證交所及中       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證交所的紛紛        跟  進 提供選擇權交易。而在            CBOE  成立   4  年後  即  1977  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 月 , 主管  機關  核准  前述   交易所   皆 得  交易賣權,     之 後,選擇權的交易         更  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  效率  ,成交    量  亦  更  為提  高  ,而且  各  種「個股選擇權」與「指數選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權」  都同   時 掛牌  交易,    台 灣  期 貨 交易所則是在       2001  年  12  月  24  日 上 市 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指選擇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國內大部       分  交易人而    言 ,選擇權是一       項  全  新 的金融  商  品,因此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論是在     商  品的特性    、 內 容  ,及交易方式       上都  不是   很 了解。但實      際  上  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選擇權的     概  念早已存在於日        常  生  活  中,  如  我們  投 保 火災  、 汽車  及  醫療  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產  物  保險,其實是以一定的保險金              代  價買一個在一定期         間 於特定    情況   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要求    保險公司理      賠 的「權利」。而交易人買「股價指數選擇權」,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以一定的      代  價   (  權利金  ) ,買一個  『 在到期時,可以特定價格,買               進  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賣出大    盤  指數的權利     』 。因此,交易人買          進  指數選擇權或個股選擇權             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當於為    自己  所  投  資股票買一個保險,所以股價選擇權其實也是一種「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物 保險」,     只 是標的資產是金融資產而             非具  有實  體 的資產。
   215   216   217   218   219   220   221   222   223   224   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