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9 -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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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4 銀行作業與服務委外的管理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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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 國 聯邦存 款 保 險 公司 (FDIC , 2001c) 提到 (1) 使用主要承包
商,及 (2) 使用供應者間作業協定, 兩種 方 法 來管理 複 合委外供應者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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係 所 產 生的風險。 每 一銀行應認 真 考 慮 最適合的風險管理策略,尤其
在 想 以訂約取得 技術 服務時, 若 能正確計畫,將 會 有助於銀行管理 複雜
的委外安排風險。
一、主要承包商的使用
在 處 理 電子 商務解 決 方 案 時, 複 合委外供應者的安排 常 被 採用。 例
如,網站 代 管 公司 可能與 通 訊 媒 介者及一 家 或更 多 的應用 軟 體 服務委外
供應者合作。銀行可能 會 與 每 一委外供應者 ( 通 訊 媒 介者、網站 代 管 公
例
然後
他
如,應用
介
通
服務委外供應者
簽約,
( 司 、及應用 軟 體 服務委外供應者 ) ) 個別 簽訂契約,或 再 轉 包予其 會 與 領 導的主 訊 媒 體
軟
體
者、網站 代 管 公司 、及其 他 供應者。
直接 單 獨 與各委外供應者簽訂的契約, 經 常 需要 逐 日地 對 每 一委外
供應者 進 行管理。此外, 若個別 契約中 又 未規 定 每 一委外供應者之間 必
須互
問題
、及關
由
機率提 相協 高 調 ,則將使發生時程安排、作業與服務 使用主要承包商來訂 立技術 解 決 方 案 契約,對銀行而 係複雜 性的
。藉
言 , 若 發生 轉 包商 未 能正 常 作業與服務或 錯失 先 前議 定的時程 規劃 ,將
可減少銀行本 身 直接 涉 入的需要。主要承包商將 單 獨 負責滿足 其 他 委外
供應者 ( 轉 包商 ) 對銀行的契約 義 務。
承包商與 以下介紹主要承包商如 轉 包商的 責任 分 擔 何 產 生、對主要承包商的管理方 複 合委外供應者時的 法 、及主要 參
,以作為銀行管理
考。
3 複合委外供應者關係,標準上,包含一個環境下由 2 個或更多個委外供應者「共同合作」以提
供銀行點對點的解決方案。每一委外供應者有它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及專注領域,這些供應者合
起來盡力提供整合的服務與解決方案予銀行。委外供應者與銀行間契約關係的性質,常隨著不
同的銀行而有所變化。很多例子顯示,銀行常使用主要承包商,再由其轉包給其他的委外供應
者,而銀行直接單獨與各委外供應者簽約也是另一種一般常見的方法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