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5 -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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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4   銀行作業與服務委外的管理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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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建立勞務標準協定的步驟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設計一      個  勞務標準協定,銀行應與委外供應者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同闡明      及建   立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望  的作業與服務內容,並取得一                  致  性的認    同  ,  否  則將導  致不   易管理。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立  一成功勞務標準協定的              4  個  步驟  為 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外作業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策略計畫及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標。銀行應該將它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確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服務中  1.   獲  得的  目 利  益納  入考量,  清楚  的  目  標是委外成功的關      希  望 鍵  。銀行    也  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量委外作業與服務的重要性及委外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否  成功對銀行作業與服務及                信  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 影響  ,  也  需考量委外作業與服務與銀行內其                     他  系統、業務營運、           組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功能、及     任何環節      的相   互  依存  關  係  。此外,銀行應該考            慮  本  身  內部管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外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係  的能  需求。當銀行  。     已經  確認本  身  的  目  標以建   立  委外關   係  ,接下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應該定    義每   一委外供應者應          滿足   銀行的需求為         何  ?  是為  了  增加  效率、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少成本、     改  善客戶服務、或其           他  理  由等  。銀行應將       欲  達到的特定       目  標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定的委外作業與服務相               連結   ,以達到策略         目  標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量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定委外服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務  水  3.  準  衡  量方  法  ,以  判  別  委外作業與服務是  法  。在制訂協定時,銀行應確定委外服  否  滿足  所要求的需求。可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 話  ,  利  用實際或量     化  的委外服務      水  準  衡  量方  法  或對  照表   ,可供銀行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督委外供應者並與其             討  論  。  目  標對  照表  應該是客     觀  且  清楚地   將委外作業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服務與銀行的需求及風險管理要求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連結   ,並且應建       立  在銀行特定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準或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準之上。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實定  忍水 義  重大委外  低 失  敗  的意  的服務 義  為  何  。     低  可接  受  的服務   水  準  也  應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針  對以上     3  點  ,  美  國  聯邦存  款  保  險  公司   (FDIC  ,  2001b)   提供確定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略  目  標、定   義  作業與服務需求、及設定               衡  量方  法  的  兩個範例    如  表  4-2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 建  立責任  制  度  。  清楚  定  義責任   對確   保  銀行及委外供應者瞭解              自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責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外關 每  一服務 係  中  水  準所要求應有的  些  責任  ,而監督與委外供應者的關  是  很  重要的。  雖然  委外供應者可能在  絕  對是銀行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擔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責任  與監理機關的要求。因此,銀行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  階管理    人員   應  指派  專  人負責    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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