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0 -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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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品或服務會       產生重    要的法     令遵循    風險時,銀行應在慎             選  及  監督  委外供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者的程序中將法         規遵循     列  入  重  點  項目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後,     較  為特  殊  的是銀行利用        海  外地區的委外供應者提供委外作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服務,並不能          免  除  其必須   遵循母    國的法     令  與  規範  。銀行利用       海  外地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委外作業與服務時,應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律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隱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在地的地       主  國對國外資料        考量   受託   提供委外作業與服務之委外供應者 定,及該地  主  國  監  理  機關  有  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跨  國委外的     相關規範      ,並研    究  其與銀行     母  國的法    律  是否  衝突   ,及如     何  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  彼  此間  存  在的  衝突   問題   ,這  都  是銀行進行       海  外委外作業與服務會             面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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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到的法    令遵循    風險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  曾  巴塞爾  加州  銀行 銀行委外風險  理委員會在其  案  例,指出該銀行之委外供應者  年公  布  的  〈  金融  勞  務委外 負責核  〉報告 貸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提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服務、及     催  收  加州  銀行在      18  個  州  及  華盛頓  特區   承  作的貸款,因委外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應者  未  保護客戶的貸款          檔  案  ,於   2002  年將   加州   銀行   承  作的貸款     檔  案  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棄  於  垃圾車   。美國    通貨監     理  署  表  示  ,委外供應者不當處          置  貸款   檔  案  ,已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包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作業程序,及不當管理銀行貸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循  銀行 法  令規  定,並   裁  定委外供應者的作業方法有                檔  案  ,致  穩 使  該銀行   未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  信用  機  會  平  等法  」  (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)   、  「  誠  信貸款法    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Truth in Lending Act)    、及   違反訂    有保   障  並  維  護客戶資訊      機  密  原  則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  金融服務業現代         化  法  」  (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)     中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應者的 保護客戶  關係  私密 。  資料的 為確保客戶  規  定,而對該銀行處以  私密  權利,  亦  要求銀行 罰  緩  ,  且  必須 所有資料 終  止  與委外 被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失  的貸款人,並        通  知  客戶對其    潛  在可能已      被盜   竊  的身分資料,銀行會            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  的  防  範  措  施  。此外,該委外供應者           亦  必須支付     罰  金,  且  被命   令  嗣  後  未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美國    通貨監    理  署核准    ,不得與本國銀行或其               子  銀行  簽訂任何      委外作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服務契約。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顯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若  未  能執行   穩  健  監督  例 時,將  ,當銀行將其經營特許權 自  己  暴露  於風險中。     移轉  給委外供應者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使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9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詳閱第八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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