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5 -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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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8   銀行海外地區委外及內部稽核委外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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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及美國監理機關的相關管理原則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                (BCBS  ,  2005)   提  出  的  9  項  委外  指導  原則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 第  4  項  原則  指出  ,  若  將作業與服務委外至海外地區處理,                     除  比  照  國內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外的風險管理原則與              程序   外,   另  外  必須  考量其他要素,例如,在                緊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況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因委託至海外地區,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 緊急  應  變  措施。                  否  使得銀行可能會較           難  以及時執行適        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美國   聯邦   金融機構      檢  查委員會       (FFIEC  ,  2004)   認  為,高階管理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員在管理風險議題時,應                該  確實執行風險評估、審慎               選擇   、及   縝密   評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有契約,並應            建  立  持  續性的監督及控制             程序   。美國     儲貸    監理   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OTS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,銀行海外地區委外的安排,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4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 天  即  通知  美國  認 儲貸  監理  局  ,並  且仔細   評估   :       少  應  該  在  建  立關係  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 因委外供應者的地理           位置   ,銀行是      否  有能  力  做到審慎查核        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銀行是   否  有能  力  在外國   強  制執行契約       條款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 國外的   政治   及經  濟  風險   對  海外地區委外供應者管理及作業與服務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影響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 海外地區委外供應者有效遵循美國國內相關法令的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力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   銀行是   否  能  承擔損   失  ;  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   海外地區委外供應者的            信譽   、營運     歷史  、及   財  務  狀況 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美國   通貨   監理   署   (OCC  ,  2002)   認  為,作業與服務委外至海外地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內地區一般委外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係,並確保實施有效的風險管理。因此,銀行高階管理人員應  樣  ,  需  由董事會及高階管理人員           充  分  瞭解  做到 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 應  該  評估  透過  海外地區委外如何           協助  銀行   達  成營運    策略目標      ,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銀行如何以        持  續性的方式來管理委外關係。                   對  此美國   聯邦   金融機構      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查委員會      (FFIEC   ,  2004)   認  為,高階管理人員應           該  確  認  與海外地區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銀行本身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供應者的關係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並  且  是  否  可適  當減輕  否 已經  辨識  的風險。  整體     營運及技   術策略目標具         一  致  性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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