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9 -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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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7   美國銀行作業與服務委外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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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評估委外供應者         系統   及控制的適足性,包括資                 源  有效性、安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性、  完  整性、及機       密  性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 定  期檢視委外供應者內           部  控制、安全性、         系統   發  展  與維  護  、及  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銀行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援與  持續   性計畫的政策,以確保能  現  階  段  的  市場  及技術  符 環境  具  一致性。  最  低  作業控制原則、委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契約要求,並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 對可能有問題的委外作業與服務                   活動進    行內   部  控制檢查並作        成  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告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   若可行且需要,可          依  據  委外供應者檢       附  的政策與程序,          進  行  實  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檢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   與其  他  的委  託  銀行  共  同  舉辦  有關委外供應者的           稽  核  及檢視事    宜 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   若可行,可檢視委外供應者對銀行個人資料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護  、  公平交易      (  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貸  )   、及其  他消費   者保   護  等法  規  的  遵循情   形 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   檢視委外供應者的營運             復  原、  緊急   應  變  計畫及其     演  練  情  形  ,以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所有銀行作業與服務可在合理的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頻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多數  重要的作業與服務,以每年或                   更  間  內  繼  續  恢  復  提供作業與服務。對  緊急  應  變  計畫  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  演  練  是有必要的。檢視          這些演    練紀錄    ,確認其      復  原時  間  已  符  合銀行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要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.   監督委外供應者        派  駐  在銀行內主要人事計畫的               變動情    形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美國聯準會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美國聯     準  會   (FRB  ,  2000a)   亦  提  出  委外供應者本身的風險管理程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必需包     含  政策、程序、及控制的管理原則                   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 委外供應者應該        落實   內  部  控制政策與程序、資訊安全與機                   密  性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其  他比照由      銀行本身內       部  自行  操  作而不    予  以委外時應有的作業控制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款  業務。 2.   適當的控制重    點  應  放  在  由  委外供應者    替  銀行處理的       交易流    程及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 委外供應者的政策、程序、及控制的管理應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受  銀行檢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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