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1 -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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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7   美國銀行作業與服務委外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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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十三)法令遵循與監理機關的監督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應該通知委外供應者為銀行執行的委外作業與服務必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受  監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關的檢查及監理,而通知的                  方  式  可以是以契約        條款   或  書  信  通知,   最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確保委外契約中,有委外供應者及其提供的作業與服務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遵循   監理機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規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外供應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述  及原則的      協議 同意  ,且不會有 提供  精  確的委外服務  反  監理機關法  形  式  令  的  措施 等報  。契約 告  資訊,並能 條款  也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將其即時地提供          予  監理機關。銀行於           辦  理作業與服務委         託他   人處理時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即應於契約中        明  訂銀行委外作業與服務處理                 情  形  必須  受  監理機關的監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查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十四)其他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自行      依  業務狀況所需之其           他  額外要求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有助契約審視的管理原則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契約   審  視的管理除了前          述注意    契約   各條款     的訂  定  外,美國有關監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關也提     出  有  助  於契約   審  視的重要     細節   供銀行與委外供應者簽訂契約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  考,例如,契約年     誘  因等。 限  、資訊會    議   (information meeting)  、訂   價  方  法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之簽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有助契約審視的管理原則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美國聯邦      存款   保險   公司    (FDIC  ,  2001b)   認為下列     諸點   在委外契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協  商  及契約   最  後  獲得  認可的階     段  是有  幫  助  的 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比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間  。期  1.   間  較  短  將可  企 使  銀行  例,資訊技術契約一般都 應  產  業技術  進步  的  步調  設定 。     3  到  5  年的契約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當契約訂    價  可  再  依  每一委外作業與服務           種類    (  例如,  工  作  場  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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