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6 -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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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定期及不定期呈送的委外相關報告
契約 條款 應 清楚討 論 可 被 銀行 接受 的報 告種類 、 形 式 、及 頻率 ,例
如,作業與服務報 告 、控制報 告 、財務狀況報 告 、安全性報 告 、及業務
中 斷 後 恢 復 測 試 報 告 。契約也應 敘 述 有關 費用 及 取得 報 告 的原則。
(十一)成本及報酬
契約應 完 全 記載 對委外供應者提供作業與服務所應支 付 的 費用 與計
算 方 式 ,包括 任 何發 展 、 轉換 、以及 任 何 依 業務量及 特 殊 需求所應支 付
的 費用 。對於 由誰 支 付 因此項委外作業與服務所 產 生的一般 規費 、 稽 核
與檢查 費用 、及開立發 票 與支 付 程序,皆應於契約中 明 確訂 定 ;相關
任
軟
予
詳述
構的因素,也
以
需
結 、 硬 體 購置 與維 均 護 的 成 本與責 ,其中包括對 , 亦 應 予 以 說 明 ;及 任 何會 影響成 限 制 本
條
本的所有
任
何
增加成
件 ( 例如, 成 本 增加 的 上限 ) 。
(十二)所有權及執照
委外契約應 明 訂 受託 的委外供應者是 否 及如何有 權使用 銀行的資
(
文
智慧
權
產
財
料、
體、
系統
硬
註
誌 、 軟 冊 商 標、 體、 網 站 設 計、專 件 、及 利 、及 由 其 他 委外供應者發 例如,銀行的名稱、標 展 出 的 商 品 )
的 條 文 ,其中對 任 何屬銀行所有,而於未來應 歸還 銀行的項目,不應有
非必要的 限 制。若銀行向委外供應者 購 買 軟 體時,應考 慮 以 附 帶 條件 的
協議方 式 , 給予 銀行於 某 些情 況下 ( 例如,委外供應者 破產 時 ) ,可 取得
軟
、程
式
證,而且 體原始程 任 何 由 委外供應者因 式設 計與 系統 有關的 文 件 、及原始 產 碼 更新 紀錄 的認證 ,皆屬 憑
生的
委外作業與服務而
接受
銀行的財 產 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