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4 -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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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 績 效評量 方 可提 昇 委外供應者的作業與服務效 率 , 尤 其是 同 時 設 立
績 效 獎懲 制度時。如 同 市場 上 販售 商 品 般的 客戶 服務水 準 ,金融 同 業 界
的一般服務水 準 契約,皆是可以提供作為 績 效評量標 準 的 參 考,例如,
業 界 發 給 的 績 效 獎 金、 薪 資等 費用 皆可作為 績 效評量標 準 的 參 考。 惟 委
外
定
效評量的標
訂
訂
協議
,不過銀行及
得 市場 定績 上 愈 來 愈多 量身 準 打造 的作業與服務內容,可能 受託 委外供應者可以 無 法 參 酌 同 業而 一個 獲
雙方均 可 接受 的評量標 準 範圍。
(八)資訊提供及接收的責任
銀行 由 委外供應者處 取得 的管理資訊報 告 應是即時、正確,且內容
準
足以提供銀行適當的評量與評估委外的
核
稽
契約應 明 訂 取得 報 告 的 頻率 及 種類 ( 例如, 績 效、服務水 績 效報 告 、 、及風險。委外 控制報 告 、
財務報 表 、年報、安全機制報 告 、 緊急 應 變 計畫、及營運 復 原 演 練 報 告
等 ) 。當委外作業與服務 終止 、安全 瑕疪 、及其 他 事 件使 銀行面 臨 重大風
險時,銀行應考 慮 訂 定 委外供應者通報銀行的程序。銀行應要求委外供
件
通知銀行,例如
應者將其所有可能導致委外作業與服務
、及重要
變
改
,面 臨 財務 危 機、 災害 事 件 、策略目標重大 嚴 重 衝 擊 的事 成 員 異 動 等。
(九)稽核的權利
銀行應 擁 有查 核 委外供應者及其 轉 包 商 ,以及視需要 依 契約檢視其
委外 績 效的 權利 。一般而言,對一 份 委外作業與服務契約,銀行應確認
期
核
受託
查
部
報
部
作業
對其 的委外供應者 行足以包括一般內 已 接受 獨 立的內 流 部 稽 核 人員及 / 或外 核 工 作, 人員, 稽 核 定 告
進
及範圍的查
間
程期
3
可能包括 穿透 測 試 、 入侵偵測 、及 防火牆 配 置 。 一般銀行應於契約 明
訂, 受託 的委外供應者 送 交 銀行的 稽 核 報 告種類 及 頻率 ( 例如,財務、
3
對委外供應者電腦系統進行穿透測試,係為藉由 測試找出委外供應者之網路安全的漏洞及缺
陷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