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0 -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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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FFIEC
間
供應者 美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 的契約應該考量 (1) 業務 上 的要求,及 , 2000) (2) 認為,銀行與委外 審慎
於風險評估與
查 核 期 間 ,主要的風險要素是 否 已 獲得 辨識。契約內容 更 應該 清楚 且充
分 詳細 地 敘 述 將對委外作業與服務執行、 信賴 度、安全性、可 信 度、及
報 告 提供保證,管理階 層 應該也要考 慮 是 否 委外契約 具備 足 夠 的可 變 通
性,以
方
為
約簽訂前也應該 配 合銀行在技術 先 由 法律 上 及作業與服務 上 與時 俱 進 的 改 變 。此外,在契
適。銀行也可能
妥
顧
問人員檢視契約內容
在簽約過程中 遭 遇 委外供應者不能或不 願 同意 銀行要求有效管理風險的
部 分 用詞 ,在此 情 況下,銀行不是 選擇 不與其簽約, 就 是要求委外供應
者對風險 減輕 控制的 承 諾 。
對該有的
間
此
義
人員應確認 委外契約 彼 涉 及與委外供應者的 權利 及 權利 務 及 義 務關係,董事會及高階管理 明 訂、 被 瞭解,以及可
以
均已
予
執行。當 雙方締結 一 份 委外契約或 協議 前,應 仔 細 考 慮 契約 條款 內容,
並 先 經由 銀行的法律 顧 問檢視, 惟仍 應視委外作業與服務的風險及範圍
等個 別 情 況而有所 調 整,考 慮 是 否增加 其 他 考量因素 ( 某 些 因素可能 無
法適 用 於每一 情 況 ) 。本 節 將對委外管理 最 重要的一 環 — 契約內容 審 視
管理,即銀行與委外供應者簽約時,應 注意 的 條款 內容或要求作一 介
紹 。
一、委外契約條款內容
委外契約 涉 及與委外供應者的 權利 及 義 務關係,銀行若能 妥 適並周
全的考量契約期
順
,並且可做為
利
進
行
定妥善 的契約 條款 間各種 ,將 可能導致 委外作業與服務的 雙方 權利 與 義 務及責 更加 任 分 擔 的事 件 ,訂
使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