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4 -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-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
P. 524

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
                     借款項,並提示買方可由其代為洽商銀行再核貸予信用貸款,以彌

                     補不足貸款成數的資金,惟須額外支付貸款手續費 5 萬元。如此,

                     除能增加陳襄理信用貸款業績外;另一方面,王代書並定期將所收

                     貸款手續費之半數,轉存至陳襄理的存款帳戶,以為陳襄理辦理授
                     信業務的額外收入。


               二、徵審作業瑕疵
     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-
               (一)陳襄理將借出的行員優惠利率貸款資金,再投入提供地下錢莊作為融

                     資金流及參與標購法拍屋;所套取利益的行為,明顯不符銀行員應有

                     的職業道德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般銀行為回饋員工辛勞,除給予員工一定金額以下存款優惠利率

                 外,也會給予員工較低廉的消費性貸款或房屋貸款。陳襄理以自有不動產

                 申請行員優惠利率房屋貸款,借出較低廉資金後,再予投資地下錢莊及標

                 購法拍屋。除不符銀行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外,且將借出資金提供地下錢莊

                 從事高利借貸,除助長地下錢莊向急需資金者收取更高的利息,且與代書
                 共謀標購法拍屋以套取利益,明顯未守住銀行員應有分際與道德性,實已

                 不適格擔任銀行員。


               (二)陳襄理以自有不動產申借行員優惠利率貸款及代書以人頭戶名義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法拍屋申借之不動產估價,陳襄理竟能影響徵信人員的估價及貸放

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數,徵審授權作業欠嚴謹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徵信、審查與批覆作業,一個授信襄理竟能從案件受理、鑑估擔

                 保品、信用審查、以至於案件貸放與核貸一手遮天;且分行對承作法拍屋

                 案件之授信,未能確實針對屋況與標購者信用情形加以徵信,或未以更審
                 慎與客觀態度辦理鑑估與徵信。按一般銀行對分行授信的最後決定權責,




         514
   519   520   521   522   523   524   525   526   527   528   5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