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3 -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-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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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信用評等並沒有將市場價格與投資者的風險偏好考慮進去,故不能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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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為買賣證券的指標。

                   評等機構對受評者辦理信用評等,其目的在顯示受評者信用違約的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用品質調控

               險大小,針對受評者從事金融活動的信用狀況及過往信用的歷史數據予以

               徵信調查與分析,最終就評核期間的暸解情形,給予信用總評價,並給予信

               用分類的等級符號。信用評估最初發展於 20 世紀初期美國穆迪公司的創始

               人約翰·穆迪開始對當時發行的鐵路債券進行評級。後來延伸到各類金融商
               品與各種評估對象,現在大體分類為:


                1. 資本市場上的信用評估機構:如對國家、銀行、證券公司、基金、債券

                   及上市公司進行信用評等,著名國際信評機構有穆迪(Moody's)、標

                   準普爾(Standard & Poor's)和惠譽國際(Fitch Rating)。

                2. 商業市場上的信用評估機構:即對企業進行信用調查與評估,著名企業

                   有鄧白氏公司(Dun &Bradstreet)。

                3. 消費者信用評估機構:即對消費者個人進行信用調查。著名消費者信

                   用評估機構有 Equifax 公司、環聯公司(Trans Union)和益百利公司
                   (Experian)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評等機構對受評者辦理評等時,即對受評者的信用品質的良窳高低,依

               其所設定調查與評估方法,加以評核並認定其所屬信用等級;亦即評核信用

               品質的定位點,以供其交易對手或社會大眾,據以對某公司之信用品質與違

               約機率,有進一步分析與判斷。至於全球主要評等機構所列之信用評等等級

               分類,如按其輕重再行確定其目前信用好壞程度,進一步調節銀行與借款戶
               往來貸款額度與重擬履約條件的保障措施;或按全球多數國家目前對信用評

               等較不佳公司,採能力與調整信用評等方法,以收實際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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