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6 -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-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
P. 116

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銀行應提升網路管理機制,強化金融機構網路識別度,明確與代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者之網頁區隔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網     2. 銀行官方網站應標示不得以非法且未經銀行同意連結本網站做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路      網路行銷之相關文字,並定期偵測是否有代辦業者非法連結銀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      網站之情事。如查有實證及求償對象,建議銀行得以民法第 184 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第 195 條,或以著作權法第 87 條及第 88 條作為法律基礎向代辦
     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-        貸款公司主張侵權行為及損害賠償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日常內部稽核查核:加強分析相關指標之變化及原因,如:業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量、轉銷呆帳金額、業務人員招攬案件量等,以利擬定查核重點及
                管     強      篩選樣本。
                理     化     2. 對特殊案件之查核:對檢舉或重大之客訴案件,稽核單位應釐清疑
                端     內
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      慮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稽     3. 已轉銷呆帳案件之查核:應就轉銷呆帳案件中,貸後不久即延滯
                      核
                      功      者、由相同業務人員承作者、有其他共同特徵(例如任職同一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能      司、聯絡電話或地址相同)者,加強查證借款戶基本資料及所得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件之真實性,瞭解延滯之原因是否合理,以檢討承辦人員有無應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責任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銀行薪酬制度應合理化,以降低行員與不當通路合作之誘因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     2. 如發現消費者遭不肖代辦業者欺騙、代辦業者廣告不實或其他不
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      法行為,應主動檢具相關資料報請相關主管機關,如公平會、經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處理或移請相關警政司法單位查處。













         106
   111   112   113   114   115   116   117   118   119   120   1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