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3 - 私人銀行與高資產顧問的第一本書-高資產顧問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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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三、台灣簽署 CRS 之情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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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( 一 ) 概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融帳戶資訊交換共同申報標準之認識  CRS
                  我國參與 CRS 及簽署型態方面,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
              金融稅務服務合夥人陳麗媛會計師指出各國參與 CRS 的方式
              有二,日本、大陸與澳洲均是簽署國際間多邊協定 (Multiple

             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, MCAA),而香港及新加坡則是

              採取與其它國家簽署雙邊 CAA 的方式;此外,近年國際間亦
              常見簽訂資訊交換協定 (Tax Information Exchange Agreement,

              TIEA) 以促進各國稅務事項上的合作,此均為我國可行的方

              式。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營運長吳偉臺指出,近年

              來財政部積極對外洽簽租稅協定,成果有目共睹,在國際間反

              避稅的浪潮下,可預見各國稅局將加強於稅務事項上的合作,
              因此正向看待我國可能未來可能透過修訂國內稅務法規,並與

              他國積極洽簽 TIEA 及 CAA,以向國際社會傳達台灣在國際稅

              務合作事項上積極參與的正面形象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 資料來源: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)



              ( 二 ) 台版 CRS 2019 上路實施與 CAA 簽訂

                  依據我國 CRS 辦法規定,申報金融機構將於 2019 年起啟

              動審查,並在 2020 年完成高資產帳戶審查程序。( 台灣應和租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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