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8 - 私人銀行與高資產顧問的第一本書-高資產顧問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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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稅務居民,未來除了高管個人所得稅申報議題外,亦要留
     私人銀行與高資產顧問的第一本書
               心大陸稅局亦可能進一步對該香港公司或其它地區公司實質營

               運的真實性產生質疑,進而影響集團轉讓定價風險及租稅協定
               的適用。



               ( 三 ) 台商企業及負責人公私帳戶操作問題

     《高資產顧問篇》      部分台商企業對於資金操作常常便宜行事,日常營運交易
               資金部分透過負責人個人帳戶流通,未依規範開立發票或入

               帳。若負責人具有非大陸稅務居民身分,大陸稅局蒐集帳戶資

     〡         訊後,難保不會以大數據等電腦稽查方式主動針對以往逃漏增
       第三篇
               值稅及企業所得稅進行偵測。

     國際
               ( 四 ) 香港及新加坡私人銀行之投資帳戶
     CRS 規範、反避稅條款與公司特別法
                   高資產個人為財富靈活配置與運用,常見以個人或投資個

               體的名義於香港及新加坡之私人銀行開立投資帳戶、投資各項

               金融資產,未來各地之金融機構進行帳戶審查時,將需針對高
               淨值帳戶進行嚴格的帳戶審查、另針對投資個體亦可能需進一

               步辨識實質受益所有人及判別其稅務居民身分,該等資訊並將

               提交給稅務居民所在地的稅局,因此高資產個人應更重視稅務

               申報合規的義務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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