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1 - 上市櫃寶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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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及上櫃 7
5. 資料來源:臺灣證券交易所、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、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
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」、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國有價證
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」。
2. 申請流程
外國發行人暨存託機構或代理機構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提出第
二上市或第二上櫃之 TDR 掛牌申請流程大同小異,茲簡述申請流
程如下:
(1) 提出申請
外國發行人暨存託機構或代理機構申請其發行之 TDR 上市
( 櫃 ),應填具「臺灣存託憑證上市申請書」或「第二上櫃案申
請書件檢查表」,併同應檢附書件送交證交所 ( 第二上市 ) 或櫃
買中心 ( 第二上櫃 ) 提出申請。
(2) 書面審查
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受理申請書件後,即進行書面審查作業,承
辦人員應簽請具產業專長之外部專家依諮詢事項表示諮詢意
見。 證交所或櫃買中心依據申請書及所附書件暨參考前開諮詢
意見,審查是否合於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
上市審查準則」、及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
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」所訂之各項條件暨有無不宜上
市 ( 櫃 ) 情事,並經經理部門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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