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9 - 上市櫃寶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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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櫃板 5






            三、創櫃板公司之義務



            (一)接受輔導

                 公司或籌備處與櫃買中心簽訂「接受輔導及登錄創櫃板契約」

            後,登錄前須接受櫃買中心循「公設之聯合輔導機制」進行統籌輔
            導,登錄後亦須接受櫃買中心之持續輔導。


            (二)揭露資訊

             1. 應申報之主要資訊

                (1) 公司基本資料,包括公司概況、董監及經營團隊基本資料等資

                   訊。

                (2) 公司內部人持股等資訊。
                (3) 股東常會及臨時會之開會日期及其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期

                   間。

                (4) 提請股東常會承認之營業報告書、年度財務報表 ( 註 1)、盈餘分
                   派或虧損撥補議案。

                (5) 本年度股利分派情形。
                (6) 股東會議事錄。

                (7) 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,及其停止股東

                   名簿記載變更期間。
                (8) 現金增資資訊:

                   ①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資訊。
                   ②公司透過創櫃板籌資相關資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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