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9 - 上市櫃寶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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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櫃板 5
三、創櫃板公司之義務
(一)接受輔導
公司或籌備處與櫃買中心簽訂「接受輔導及登錄創櫃板契約」
後,登錄前須接受櫃買中心循「公設之聯合輔導機制」進行統籌輔
導,登錄後亦須接受櫃買中心之持續輔導。
(二)揭露資訊
1. 應申報之主要資訊
(1) 公司基本資料,包括公司概況、董監及經營團隊基本資料等資
訊。
(2) 公司內部人持股等資訊。
(3) 股東常會及臨時會之開會日期及其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期
間。
(4) 提請股東常會承認之營業報告書、年度財務報表 ( 註 1)、盈餘分
派或虧損撥補議案。
(5) 本年度股利分派情形。
(6) 股東會議事錄。
(7) 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,及其停止股東
名簿記載變更期間。
(8) 現金增資資訊:
①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資訊。
②公司透過創櫃板籌資相關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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