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4 -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
P. 274
250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
匯 申報表 」第三 聯 ( 廠 商 留 存 聯 )正本, 比照 臺灣地區 廠 商
辦理大陸進口臺灣開狀 案件 辦理。
三、指定銀行辦理 旨 述 三 角 貿易之外 幣貸 款業務, 廠 商應 須檢附
確 屬 大陸進口之 相 關交易 文件 , 並 考量 相 關 風險 , 審 慎 辦理
融資。
(十一)指定銀行可辦理貨物由大陸出口至第三地區之信用狀開狀及
融資-「大陸出口,台灣開狀」
< 之一 >
83.11.18. 中央銀行外匯局 (83) 台央外字第 ( 柒 )2790 號函
主 旨 : 貴 分行客戶於國 內 開發信用狀 給 香港 廠 商指 示 其直接安 排貨品 至
歐 、 美 進口商。 港 廠向 大陸地區採 購並 直接出口, 隨即 經由押匯
銀行押匯取款 並將 裝船 文件 交 予 貴 分行。而 貴 分行客戶於 該
信用狀項下付款 贖單 後取得此種 載 有出口 港 在大陸、 卸 貨 港 在
歐 、 美 之提 單 並附上 其 另 行 製 作之出口託收 文件 委由 貴 分行 向
歐 、 美 進口商託收其代 墊 貨 款, 並申 辦外 幣 融資一 節 ,可 予 辦
理。
說 明 : 覆 貴 分行八十三年十一月九日( 83 ) 城 授 字 第一五四 號函 。
< 之二 > 84.1.13. 中央銀行外匯局 (84) 台央外字第 ( 柒 )0071 號函
主 旨 : 貴 公司接 獲 英 國客戶開來信用狀,規定 貨品 自大陸地區 港 口 運 至
英 國, 貴 公司 擬憑 該 主信用狀( Master L/C )轉開三 角 貿易信用
狀至
,指
辦理。 香港 覆 請 查 示貨品 照 。 自大陸 運 往 英 國一 節 ,可 逕 洽 外匯指定銀行
說 明 : 覆 貴 公司八十四年一月十一日展( 84 ) 字 第 ○○ 一 號函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