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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2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
(十四)大陸進口、台灣押匯
84.11.2. 中央銀行外匯局 (84) 台央外字第 ( 柒 )2182 號函
主 旨 : 貴 公司得 憑 香港 客戶由 香港 渣打 銀行開立之三 角 貿易( L/C 規定
貨 物 由 胡志 明市運 往 上 海)信用狀, 逕 洽 外匯指定銀行辦理押
匯。 覆 請 查 照 。
說 明 : 覆 貴 公司八十四年十月 廿 四日( 85 )展 函 第 ○ 一 ○○ 一 號函 。
(十五)國內廠商申請開發外幣信用狀,其受益人為國內另一廠商且
貨物輸入國與輸出國至少有一方為外國或大陸地區,該信用
狀得申辦外幣貸款
94.3.22 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柒字第 0940009042 號函
主 旨 :關於 貴 行 函請 釋 示 指定銀行辦理客戶(國 內廠 商) 申請 開發外
廠
信用狀,其受
物
海(中國
幣
港
,
為
高雄港
大陸)、輸入 港 益 人為國 內 另 一 信用狀得 商, 貨 否申請 輸出 辦理外 為 上 幣貸 款 乙
該
案 , 復 如 說明 , 請 查 照 。
年
明
說
日銀國
94
。
09400027371
:一、
二、指定銀行 復 貴 行 憑 國 內廠 2 月 商 3 申請 開發之外 乙字 第 幣 信用狀,其受 號函 人為國
益
內 另 一 廠 商而且 貨 物 輸入國與輸出國至 少 有一方為外國 或 大
陸地區時,
申請
該
人可
申請
其 貨 款結匯 無須填 信用狀受 寫 申報書 益 人及 且 不計 入 每 年 累積 辦理外 幣貸 款,
結匯金額。
三、指定銀行辦理主 旨 所 述 信用狀外匯業務時, 除 依下 述 規定
外,其 餘請比照 一般進(出)口信用狀業務辦理:
(一)由於信用狀 貨 款之受款及付款人 均 在國 內 , 因 此,指
定銀行 掣 發進(出)口結匯 證 實 書或 其他交易 憑證
時,應 註明 受(匯)款地區國 別 為「本國」。
(二) 憑 國外開來的出口主信用狀轉開之國 內 外 幣 信用狀 視
同主 旨 所 述 信用狀,其押匯的交易 單 證上 之匯款國 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