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0 - 作業風險管理-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下之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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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由具 獨 立性、 經適當訓練 及 擁 有 專 業能 力 之內部稽核執行必
要查核,以確保作業風險管理架構之有效執行。
8. 確保對作業風險之 相關 揭 露已符 合 法令 要 求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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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高階管理者
高階管理者之職責在於 依據 董事會所核定之作業風險管理架構,
擬 定並執行必要之作業風險管理政策、流程與程序。高階管理者 意如下各事 項 : 履 行
時須注
其職責
1. 高階管理者 須依據 董事會所核定之作業風險管理架構, 擬 定
並執行必要之作業風險管理工作, 特別 是 擬 定 妥適 之作業風
險管理政策、流程與程序, 俾憑 有效管理銀行之重要 商品 、
營運 活 動、作業流程及資訊 系統 等。
2.
為確保作業風險管理政策、流程與程序能
解與落實執行,高階管理者 須清楚訂 定作業風險管理之組織 被 全體 人 員 清楚 瞭
結構、 釐清 各單位之角色與權責。由於健全作業風險管理 須
靠 全體 人 員 共 同參與,因此明確劃分權責 暨 各同 仁 能 充 分瞭
解其角色與職責,是落實執行 相關 管理工作之必要 條 件。
為確保各 層級人 員 依照既 定作業風險管理政策、流程與程
3.
序,以有效執行風險管理工作,高階管理者 須充 分 授 權、明
確 指派任 務及要 求忠 實陳報,並 持續 督 促 各 層級人 員落實執
行。同 時 ,高階管理應要 求 各階 層人 員 須 強化遵循 既 定作業
風險管理政策之必要性,以 持續 提升整體作業風險管理能
力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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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金融監理機關於新巴爾資本協定「市場風險 IMA 分組」問答集中,對所謂高階管理
人有如下定義:高階管理人員係指經董事會適當授權,必要時得立即調降交易員及銀行整
體風險部位之高階人員,並獨立於業務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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