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0 - 作業風險管理-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下之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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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7.   由具  獨  立性、   經適當訓練        及  擁  有  專  業能  力  之內部稽核執行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要查核,以確保作業風險管理架構之有效執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8.   確保對作業風險之         相關   揭  露已符    合  法令   要  求 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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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二、高階管理者

                    高階管理者之職責在於               依據   董事會所核定之作業風險管理架構,

               擬  定並執行必要之作業風險管理政策、流程與程序。高階管理者  意如下各事  項  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履  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須注
               其職責
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 高階管理者      須依據    董事會所核定之作業風險管理架構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擬  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並執行必要之作業風險管理工作,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別   是  擬  定  妥適  之作業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險管理政策、流程與程序,                  俾憑   有效管理銀行之重要              商品    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營運   活  動、作業流程及資訊            系統   等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2.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確保作業風險管理政策、流程與程序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與落實執行,高階管理者                  須清楚訂       定作業風險管理之組織 被  全體  人  員  清楚  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構、    釐清   各單位之角色與權責。由於健全作業風險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靠  全體  人  員  共  同參與,因此明確劃分權責                  暨  各同  仁  能  充  分瞭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其角色與職責,是落實執行                   相關   管理工作之必要          條  件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確保各      層級人     員  依照既     定作業風險管理政策、流程與程
                     3.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,以有效執行風險管理工作,高階管理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須充   分  授  權、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確  指派任    務及要    求忠    實陳報,並       持續    督  促  各  層級人   員落實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。同    時  ,高階管理應要           求  各階  層人    員  須  強化遵循     既  定作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風險管理政策之必要性,以                    持續   提升整體作業風險管理能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力 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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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我國金融監理機關於新巴爾資本協定「市場風險                 IMA  分組」問答集中,對所謂高階管理
                 人有如下定義:高階管理人員係指經董事會適當授權,必要時得立即調降交易員及銀行整
                 體風險部位之高階人員,並獨立於業務單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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