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5 - 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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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權益互換市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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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節
權益互換的避險與取價
如同換利契約的避險 ( 第三 章 第三節 ) ,權益互換的避險 乃
根據
遠 期契約可以用股價指數期貨來避險。
指數 一個權益互換可以 分解 成一串股價指數 遠 期契約,而股價 期 假 說,我
根據預
們可以得到 :
F =E[ I ] (2)
0, T
T
F 為目 前 (0) 期貨市場 T 到期 日 的股價指數期貨,而
0, T
E[ I ] 為目 前 對 T 到期 日當 天之即期股價指數 I 的期 望值 。又
T T
預期股價指數報酬率可以 表示 為:
E[R (I) ] =[(E [I ]-I ) / I ]+d (3)
T o o
上 式 中, ERI[] () 為目 前 (0) 對期貨市場 T 到期 日 之股價
指數報酬率的期 望值 , I 為目 前 的股價指數, d 為股利 收 益率。
0
由 (2) 、(3) 兩式 可以得到 :
F = I × [ 1 + E [ R ( I )] − d ] (4)
0, T
0
若要取價一個 T77 股價指數互換,期限為 1 年,每 半 年交換
T77 的報酬率與某一固定 收 益率 ( R ) , T77 目 前 的 6 個月期期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