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7 - 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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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權益互換市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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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,以使讀者對這種新興的金融商品有所認識。
第一節
基本型權益互換的機能與特點
基本型權益互換契約中,通常訂有一名目本金、到期期
限、及每期交換的間隔時間;而兩股交換的款項中,一為某一
股價指數的報酬率,此報酬率包括了股利與資本利得,常被使
用的股價指數為 500 、FTSE 100 、及 Nikkei 225 等;而另一
S&P
股交換之款項則為某一浮動利率或某一固定利率。本章以新加
坡國際商品交易所 (SIMEX) 的台股 T77 指數 ( 即以台灣股市 77
種選樣股票所形成的指數
探討。 ) 為標的股票指數,進行權益互換的
在台灣的國內基金經理人或外國專業投資機構 (Qualified
Financial Institutional Investor, QFII) 手中,握有台灣股票的資
產組合,在股市看淡的情況下,理論上應該出清手中股票,甚
至形成放空的股票資產組合。但是,國內基金有最低持股比例
的限制,外國專業投資機構亦有放空的限制,而且若將原先手
中的股票賣出,也必須負 擔 不 少 的交易 稅 ,外國專業投資機構
尚 要將賣出股票所得到的台幣換成其他幣別,以 便 投資他國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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較複雜型的權益互換常含有權益選擇權在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