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7 - 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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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   權益互換市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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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價,以使讀者對這種新興的金融商品有所認識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型權益互換的機能與特點


                  基本型權益互換契約中,通常訂有一名目本金、到期期

             限、及每期交換的間隔時間;而兩股交換的款項中,一為某一
             股價指數的報酬率,此報酬率包括了股利與資本利得,常被使
             用的股價指數為          500    、FTSE 100  、及   Nikkei 225  等;而另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S&P
             股交換之款項則為某一浮動利率或某一固定利率。本章以新加

             坡國際商品交易所           (SIMEX)   的台股   T77  指數   (  即以台灣股市    77
             種選樣股票所形成的指數
             探討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)   為標的股票指數,進行權益互換的

                  在台灣的國內基金經理人或外國專業投資機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Qualified
             Financial Institutional Investor, QFII)   手中,握有台灣股票的資
             產組合,在股市看淡的情況下,理論上應該出清手中股票,甚

             至形成放空的股票資產組合。但是,國內基金有最低持股比例
             的限制,外國專業投資機構亦有放空的限制,而且若將原先手
             中的股票賣出,也必須負              擔 不 少  的交易   稅 ,外國專業投資機構

             尚 要將賣出股票所得到的台幣換成其他幣別,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便 投資他國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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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較複雜型的權益互換常含有權益選擇權在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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