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0 -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
P. 230

220     兩岸銀行業互動環境與展望




            第  十 四  條  :設  立  商業銀行,     申請  人應   當 向中國人     民  銀行  提  交  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列 文  件  、資  料  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、 申請  書,  申請   書應  當  載  明  擬  設  立  的商業銀行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  稱  、所在  地  、  註冊  資本、業務      範  圍  等  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可行性      研 究報   告  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中國人      民 銀行   規  定  提  交  的其  他  文  件  、資  料 。
            第  十 五條  :設   立  商業銀行的      申請  經  審  查 符  合本  法  第  十  四  條規  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,  申請   人應   當  填  寫  正式  申請  表  ,並  提  交  下  列  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件 、資  料 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、章程   草  案 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  擬  任  職  的 高級  管理  人員的資    格  證明  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  法  定  驗  資機構  出具  的  驗  資 證明  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  股  東  名  冊 及其  出  資  額  、  股份  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  、 持  有  註冊  資本  百  分之  十  以  上  的  股  東  的資  信證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和  有關資   料  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  、經營方    針 和  計畫  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  、營業場所、      安  全  防範  措施  和  與業務有關的其        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  施  的資  料  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八  、中國人    民 銀行   規  定  的其  他 文  件  、資  料  。
            第  十 六條  :  經  批  准 設  立  的商業銀行,     由 中國人    民  銀行發經營許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  證  ,並  憑  該  許可  證  向工商行政     管理部    門辦   理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記 ,  領  取  營業  執  照 。
            第  十  七條  :  商業銀行的      組織  形  式、  組織   機構  適  用  (  中  華  人  民共
   225   226   227   228   229   230   231   232   233   234   2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