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0 -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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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2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
2. 市場 參與者 也可由 公 開 揭 露 中獲 益 ,並 可使 用該資訊 作 為多 項決 策
的基 礎 。 高 品質 的公 開 資訊揭 露 ,因其 可 精 確評估銀行 財 力 與營 運 績效、 減
少 市場 不確定性、 展 現 銀行 風 險管理 能力 、及 增 加揭 露 資訊的 可 靠 性,而有
助於 改 善 經 濟決 策 。
3. 公 開 揭 露 達 成 透 明 化 也 有 助於 金融 穩 定,其理 由 如下 :
(1) 資訊 流 程 不規則 ( 如 長 期 無好 消 息 或 無 消 息 ,而 突 然 提出負面 消
動
性
波
息
巿
較大
。反之,如採持
續
性揭
露
被
及早 ) ,則 且 有效 場 發 揮 功 能 。 此 外,及時公 開 揭 露 因 市場 ,則 參與者經常 市場 紀 律 可
告
致
擾
干
場 知 ,而不 的 嚴 重性。 對 目前的資訊揭 露 做 出 過度反 應 ,因 此可減少對 市
(2) 公 開 揭 露也可 藉具 有區隔易 受 傷害 銀行的 功 能 ,而有 降 低 市場 干
擾 的效 果 。 傾 向隱 藏 或 顯著 延遲 問題 揭 露 的銀行, 較 之 迅速 及平
衡 揭 露 的銀行,更 可能面 臨 資訊揭 露 導致市場 過度反 應 的 可能 。
(3) 公 開 揭 露 因 透 過股 東 有效參與銀行管理 和 管理過 程 更加 透 明 化,
可 強化控股 集 團 對 銀行的管理與 監 督 。
(4) 藉 要求揭 露是 否 遵循公 開 揭 露 , 可 強化銀行遵循 特 定的審慎經營
監 理措施 ( 如 風 險管理 健 全 實 務的 監 理 指南 ) 。
可協助
量
衡
市場
,因
(5)
適度的公
露
行的 風 險與報 開 揭 酬 , 故 可 加 速 銀行資本更有效分 參與者 精 確 地 配 。 且比較個 別銀
在 另 一方 面 ,從不 利 的 角 度 來 看 ,公 開 揭 露 有 造 成 問題 銀行 惡 化之
虞 , 且 揭 露 成本並 未由使 用者 承擔 ,公 私利益 並不經常一 致 , 尤 其當 市場 知
道銀行有 問題 時,其反 應 通常 較負 有保護存款戶及管理系統 風 險的 監 理機關
為 激 烈 。 此 時,如 無足 夠 的 流 動 性資金,銀行 可能 因 流 動 性 危 機而 倒 閉 ( 即
使 依 淨 資 產 標準該行 尚 有 償債能力 ) 。更 嚴 重的 是 ,當 市場 對 一銀行 喪 失 信
心 時, 可能 波 及其他銀行而 導致 金融體系 陷 入 危 機。 但是 ,在一持 續 適度揭
露 的 環 境 下, 此等 骨牌 波 及效 果 較 不 可能發 生 ,因 此許 多國家 已 要求銀行在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