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9 -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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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 章 管理績效 —— 資訊公開揭露 251
1998 年 9 月 , 巴塞 爾 銀行 監 理 委員 會公 布《 強化銀行資訊 透 明 化一 促 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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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體系安全及 穩 健 之公 開 揭 露 與 監 理資訊 》 報告, 該會期 望 透 過公 開 揭
露 ,以 發 揮 市場 紀 律 功 能 。所 謂 市場 紀 律 乃 指 市場 中存在一制 約 的 紀 律機
制,以 獎 賞 風 險管理良 好 的銀行, 處罰風 險管理 欠 佳 的機構。 此 種 市場 制 約
功 能 的 發 揮 , 可 以 輔 助監 理機關 對 銀行的 監 理。
然而, 市場 紀 律 功 能 的 發 揮 ,有 賴市場 參與者經 由 公 開 揭 露 獲取及
確
明
時、
制 約功 可 靠 的資訊,以準確評估銀行的業務與 開 揭 露 的資訊, 必 須 具 有 ( 但 風 險。更 於 ) 綜 合性、相關性、及時 地說 ,為 發 揮 市場
不限
所公
能
性、
中將
扮演
和
評估銀行遵
守
程
透
重要的
色。為
達
標準 可 靠 性、 比較 性、及重 標準的過 大 性 等 關 鍵 性 品質特徵 角 ,而 監 理機關在訂定揭 成一資訊適度 露
明 化的 水 準,該報告建 議 銀行公 開 揭 露 財 務績效, 財 務 狀 況 , 風 險管理 策略
與 實 務, 風 險 暴 險,會 計 政 策 ,及基本業務、營 運 、公司 治 理 等 六 項 資訊。
資訊公 開 揭 露 已 成為 現代 金融 監 理的重要 支 柱 之一,要 能 有效 監 理 複雜 的 現
代 金融業務,更有 賴 資訊公 開 揭 露 之 市場 紀 律 功 能 的 發 揮 。
第 1 節
資訊透明化與公開揭露
資訊 透 明 化 指可 靠 與及時之資訊的公 開 揭 露 ,以 便 資訊 使 用者 對 金融
機構 財 務 狀 況 與營 運 績效、經營業務、 風 險 概 況 、及 風 險管理 實 務 能作 一準
確的評估。依 此 定 義 ,公 開 揭 露 本 身 未必 導致透 明 化。為 達 成資訊 透 明 化,
銀行
機構 必 須 提 供及時、相關、及 足 夠 之 量 性與 質 性的資訊,以供 使 用者 對 金融
作
適當的評估。
開 揭 露 有 利 有 弊 ,先從有 利 的 角 度 來 看 ,銀行公 開 揭 露 資訊不僅有
公
利 銀行本 身 ,而 且對 市場 參與者與金融 穩 定有所 助益 ,因為 :
1. 對 銀行本 身 而 言 ,一家適度揭 露 的 健 全銀行 可自 資本 市場 中獲 益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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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參考文獻 3 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