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1 -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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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 章 管理績效 —— 內部控制與稽核 183
准 的策 略 ; 釐 訂適當的內控政策;及監理內控制度的有效性。
原則 3 —— 控制 文 化。 董事 會及 高 層 管理 人 員應 負 下列 職責 : 提 昇 道 德
及 正直 標準; 建立 組織內 文 化,以強調並告 知 所有 階層 員 工 內控的重要性。
(二)風險評估
原則 4 —— 高 階 管理 人 員應確保 不利 銀行目標達成之內外部因 素均 予以
辨識
性風險、
作
家 和 並 加 以評估,此等評估應包括銀行所面 市場 風險、 利 率風險、 流 動 臨 的 各 種 風險, 業風險、法律風險、 如信用 風險、國
移轉
風險、
及 信 譽 風險。
原則 5 —— 高 階 管理 人 員應確保 影響 銀行策 略 及目標達成之風險,予以
持 續性評估。內控 需 要適時修改,以適當 地 針 對新 種 風險 或 以前 未能 控制的
風險。
(三)控制活動
原則 6 —— 控制 活 動 應為銀行日 常作 業重要的一部分。 高 階 管理 人 員 必
層
須
級
的控制
:
此包括 設 立 一適當的控制結構,以確保有效內控,並定義每一 階 管理 人 員 覆審 , 不 同部門 或科 、組的適當 活 動 控制,實務控 活 動 ,
高
制,定 期 查核暴險 限 額 的遵循,核 准 與 授權 制度,及一 套 驗證 和 勾 稽制度。
高 階 管理 人 員 必須 定 期 確保銀行所有部門 均 遵循 既 定的政策與程序。
原則 7 —— 高 階 管理 人 員應確保適當的 責任區隔 , 且 員 工未被 指 派 相 互
衝突 的 職責 。 潛 在的 利益 衝突 應予 辨識 、 減 少 ,並 仔細 地 監控。
(四)資訊與溝通
原則 8 —— 高 階 管理 人 員應確保 擁 有足 夠 與 周延 之財務、 作 業、和法規
遵循的內部資料,及
可 獲取 , 且具 一 致 性。 決 策有關的外部 市場 資料。資訊的提 供 應可靠、及時、
原則 9 —— 高 階 管理 人 員應 建立 有效的 溝通 管 道 ,以確保所有員 工 充 分
瞭解影響 其 職責 之政策與程序,及其 他 有關資訊 能傳 達 到相 關 職 員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