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9 -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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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 7  章 管理績效    —— 內部控制與稽核         171




               國 境  內 254  家 外商銀行,於      1993  年 1 月 至  1996  年  6 月  間 的 425  份  實 地 檢查報告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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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撰寫,        其中  26  份係  實  地 檢查的  綜  合評等   欠佳  者,     158  份  為內部控制    或  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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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核有關之     個別   組成項目評等有         待  改  善 者。     該報告除討論金融主管機關對內
               控與稽核之       期望  及改進措施外,並列出一              般常見    及 最嚴   重的內控與稽核缺失
               ( 詳見表   7-1  及 表  7-2)  。


               一、一般的內控及稽核缺失


               (一)一般的內控缺失


                    該報告以     圖表   列出在美國之外商銀行的               12  項一  般  內控缺失,其中內控
               政策、程序、及         手冊不    足,監理報告缺失,保管與               文件檔    案  不 足,及會計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內控缺失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這些缺失項目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別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評等
               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%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%
               佳  不  足,是  數的  最常見  、  的一  、 69%  、及  51%  具 。  具  有其  他 內控缺失項目  家  數分  家  數 佔  評等  欠
                    家
                  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欠佳   總 家  數的  比例   依次為   :   責任區隔不     足   (48%)  、     政策及程序遵循有      待  改
               善  (45%)  、安  全  及進出管制      不  足  (44%)  、缺  乏雙  重控制    (dual control)   及  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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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立驗證     (35%)  、     管理及監  督不週     (26%)  、 人事  政策  不 足   (24%)  、經  驗 缺  乏
               (19%)  、及管理控制與資訊          不  足  (13%) (  表 7-1)  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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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除檢查報告外,該署復參閱        99  份改正措施。所謂改正措施指檢查結果欠佳者,由金融主管
                 機關所提出的正式及非正式追蹤查核措施               。例如,人們熟知的備忘函及禁制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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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指 AIM  或洛可綜合評等為   3 或以下者。洛可綜合評等分成           1 至  5  級,其中  1 代表最佳評等或最
                 少監理憂慮,而      5 代表最差評等或最高監理憂慮。
               3     指  AIM  評等的內部控制項目或洛可評等的業務控制項目,經評等為                 3  或以下者。同樣地,
                 每一個別項目評等也分成         1 至  5 級,其中  1 代表最佳個別項目評等,而        5 代表最差項目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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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責任區隔可說是內部控制最重要的一環。責任區隔不足意謂一人或一個部門控制銀行中兩
                 個或兩個以上的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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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雙重控制也是銀行內部控制重要的一環,其指某一程序應至少由兩人所控制。例如,現金
                開庫及電子資金移轉須兩人同時控制。有                時,某人執行某項特殊功能,由另外一人獨立驗
                證,也符合雙重控制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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