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5 -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(增修訂二版)
P. 145
第 5 章 資本適足性 ——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 127
3. 市場風險的揭露 ( 詳 附表 5-18 與 5-19)
市場風險—
附表 5-18: — 使用標準法銀行之揭露
質性揭露 1. 標準法下交易組合市場風險的一般質性揭露要求。
資本要求包括 :
˙ 利率風險;
量性揭露 2. ˙ 股票部 位 風險;
˙ 外 匯 風險;及
˙ 商 品 風險。
附表 5-19: — 交易組合使用內部模型法銀行之揭露
市場風險—
1. 內部模型法下交易組合市場風險之一般質性揭露要求。
2. 依內部模型法之每一交易組合 :
˙ 使用模型特性;
質性揭露
˙ 組合適用之 壓力測試 的說明;及
˙ 內部模型 精確 性及一致性的 迴溯測試驗 證與模型 設 定過程的說
明。
3. 監理機關 接 受的 範圍 。
4. 內部模型法下交易組合 :
˙ 風險 值 總額;
量性揭露 ˙ 報告 期 間 及期 末 之高、平均、及 低 的風險 值 ;及
˙ 風險 值 估計 值 與 實際結果 之比 較 , 連同迴溯測試時 重要 偏離值 之
分 析 。
4. 作業風險的揭露 ( 詳 附表 5-20)
1. 除前述一般質性揭露要求外,銀行合格的作業風險資本評估法。 附表 5-20: 作業風險的揭露
質性揭露 銀行使用高階評估法的說明,此包括在 考 量銀行衡量法使用之內部及
2. 外部 因子 的討論。如部分使用,使用不 同 方法的 範圍 及 原因 。
使用高階評估法的銀行,在來自保險之使用, 而 使任何資本減少前後
量性揭露 3.
所需作業風險的資本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