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5 -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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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 5  章 資本適足性     ——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          127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3.   市場風險的揭露       (  詳 附表  5-18  與 5-19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場風險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   5-18:   —              使用標準法銀行之揭露
               質性揭露       1.   標準法下交易組合市場風險的一般質性揭露要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本要求包括     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˙    利率風險;
               量性揭露       2.   ˙    股票部  位 風險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˙    外 匯  風險;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˙    商 品  風險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   5-19:   —              交易組合使用內部模型法銀行之揭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場風險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 內部模型法下交易組合市場風險之一般質性揭露要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依內部模型法之每一交易組合           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˙     使用模型特性;
                質性揭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˙     組合適用之  壓力測試     的說明;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˙     內部模型  精確  性及一致性的      迴溯測試驗     證與模型    設 定過程的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明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 監理機關  接  受的  範圍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 內部模型法下交易組合        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˙     風險  值 總額;
                量性揭露         ˙     報告  期  間 及期  末 之高、平均、及    低 的風險   值 ;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˙     風險  值 估計  值 與  實際結果  之比  較  , 連同迴溯測試時       重要  偏離值    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 析 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4.   作業風險的揭露       (  詳 附表  5-20)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 除前述一般質性揭露要求外,銀行合格的作業風險資本評估法。  附表  5-20:   作業風險的揭露
                質性揭露         銀行使用高階評估法的說明,此包括在                   考  量銀行衡量法使用之內部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 外部  因子  的討論。如部分使用,使用不            同  方法的  範圍  及  原因 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使用高階評估法的銀行,在來自保險之使用,                      而 使任何資本減少前後
                量性揭露       3.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需作業風險的資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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