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5 - 銀行法法令彙編(增修訂七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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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通則       227




           三、銀行發行現金         儲 值功  能  附 加 於 學  生身分  功 能  之 卡 片 函示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管會   96.6.15.  金管銀   字第  09600169280  號函

           主 旨  : 所 詢 銀行發行現金儲值        功  能 附 加 於  學 生 身 分  功 能 之卡  片 , 是否  屬
                 本 會  93  年  11  月  23  日金管銀   字第  0938011932  號函  限制事項一

                 案 , 復 如  說明,   請 查  照 。
           說明  : 二、銀行發行現金儲值           功  能 附 加 於  學 生 身 分  功 能 之卡  片 , 得 不 受
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會 旨  揭函令   限制,   惟 除應  依 「 消  費 者 保護法」、「      電 腦 處

                     理 個 人資   料 保護法」、「銀行法」及「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
                     許可及管理辦法」         等 相關規定辦理外,並應          符 合 下  列規定  :

                      合作發行對  尊  重 象 限於大專  願  由 院  校 。    是否  申  請  附  加  現金儲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生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學
                     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選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監護人 能  之  學  生 意 ) 。 功  能  卡  片   (  未滿  20  歲  者  尚  須  法定代理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 銀行不    得 因  發行現金儲值卡      取得  學 生資  料 , 而 對  該等  學 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進行信用卡、現金卡或信用             貸  款 等 其他金融商品之行        銷 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共  同 行 銷 。
            (  流動資產與各項負債比率之最低標準           )
           第四十三條  為       促 使銀行對其資產保        持 適  當 之 流 動  性,中央銀行經      洽 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央主管機關      後 ,得  隨時  就銀行   流 動 資產與各項負債之         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率 ,規定其    最低標   準  。 未 達最低標   準 者,中央主管機關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知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增條文  整  之。  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64.7.4.
           【立法說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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