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0 - 銀行法法令彙編(增修訂七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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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據
                 一、
           說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
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  辦理,併  中央銀行業務  檢  附  上函  局 影  本  乙份 月  13 。 日  台  央業字第  0940041203  號

                  二、本   案經  提報本   會  94  年  7  月  28  日第  7  屆 第  3  次  理事  會議  核
                      議 通  過 意 見如次:
                       目前  金融機構以     基 本放款   利率計算    之 舊  貸 款 案 件,約   僅 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部放款之      5%  ,為  免 銀行  繼 續 牌 告 偏高且  失 真 之  基 本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款 利率  ,  導 致 各 界  對 該 金融資  訊 之 誤  用,  爰 將  基 本放款  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率 牌 告 方式  變更為   隨基  準 利率加   碼 連  動,  且 在  牌 告 板 上 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 註方式   表 示   (  如  附件  )  , 而  不  再 直  接 牌  告 基  本放款  利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 因 牌 告  板 上仍  以附  註方式揭露 避免  作業  基 本放款  ,  同 利率  兼顧少 ,銀行  數 無須  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困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簽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約,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
                       戶之權益。 案 因 牽  涉    牌 告 板 、資  訊 系統  及新  貸 款  契 約之修改,  爰 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  年  1  月  1  日為實施日期,   俾使  金融機構有足       夠 時 間 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調整。
                  三、  另  來 函  說明三,有關在不       違反  與客戶    契 約約定,及不       影響
                      舊  貸 戶權益之   前  提 下  ,調  高  「 基  準  利率  」  結 構中「一定  比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率 」之可行    方案  乙節  ,本  會將另案    辦理。

           「附件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連
           基本放款利     率牌   告方  式變更為  中央銀行業務局  隨 基 準  利 94.9.13. 率 加碼  台央業字第  動 且 以 附 0940041203 註 方 式表  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號函
           主 旨  : 有關  貴會  所報  基  本放款  利率  牌 告 方式  變更意   見等  節 ,  復 請 查 照 卓

                 參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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