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6 - 金融業的新3C時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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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變身Bank4.0的新金融人!




            益相關人士及其眾多目標之間的關係。主要利益相關人士包括股

            東、管理人員和董事。法遵長應該遵守各方面的當責觀念和經濟
            效率,不僅為股東的利益,還要為所有相關人士而行動;自從安

            隆公司和世通公司等大型企業崩潰之後,公司治理引起了社會的

            高度關注。
                 洗錢 (Money Laundering) 指的是將毒品犯罪、黑社會性質的

            組織犯罪、恐怖活動犯罪、走私犯罪或者其他非法手段的違法犯
            罪所得及其衍生的收益,通過各種手段掩飾、隱瞞其來源和性

            質,使其在形式上「洗淨」為看似合法資金的行�。金融機構不

            但不能成為犯罪分子及其同夥利用的工具,還要能主動積極防止
            洗錢行為的發生。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副行長兼任法遵長,洗錢防

            治制度未建立也未執行,遭當地主管官署重罰了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節 金融危機的防止



                 金融業歷經多次風暴的洗禮,見識過多重弊案的花樣,再加

            上法遵長的設立,金融危機理應絕跡;但後雷曼時代,仍然可

            發現下列六個怪現象:(1) 銀行變得更大而非更小? (2) 影子銀
            行更加活躍而非收斂? (3) 整個體制比以往更依賴投資人對央行

            的信心;(4) 富者愈富;(5) 金融業者多人受到法律制裁但都非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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