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2 - 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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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
公積,如仍依古法做減、增資以進行財務重建,可能法規與現實
會不搭調。因此,只憑無面額的一條規定,面對資本的各種可能
變動,也好像在做實驗。
其他更深具實驗性的修正是大幅增加公司的公共性,這也異
於國際。作為憲法上的民間結社與經濟上的私法人,對公司可責
成守法,並誠實納稅,本不必多求。
不過,草案開宗明義就要求公司「遵守倫理規範」,並鼓勵
公司從事「增進公共利益」的行為,以及「善盡社會責任」。本
法也首次規範公司治理人員,應係強制設立公司祕書的伏筆。
對於未公開發行或小規模的公司,這些新規定或許會有些沉
重。
集體智慧齊防公司法變調
我們都舉雙手贊成倫理規範、企業社會責任、公共利益和公
司治理。 但問題是:它們都只是訴諸道德情操的不確定社會概
念,在民主社會允宜見仁見智。在國外,它們只是「軟規範」( 即
soft law ) 而已,絕非法律規定。
最近,蘋果等外國高科技公司被激進股東要求限制孩童使用
手機時間,它們迄今多半置之不理,讓市場評斷。這類倫理爭議
如將來發生在台灣,可就麻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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