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2 - 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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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






           公積,如仍依古法做減、增資以進行財務重建,可能法規與現實

           會不搭調。因此,只憑無面額的一條規定,面對資本的各種可能
           變動,也好像在做實驗。

               其他更深具實驗性的修正是大幅增加公司的公共性,這也異

           於國際。作為憲法上的民間結社與經濟上的私法人,對公司可責
           成守法,並誠實納稅,本不必多求。

               不過,草案開宗明義就要求公司「遵守倫理規範」,並鼓勵

           公司從事「增進公共利益」的行為,以及「善盡社會責任」。本

           法也首次規範公司治理人員,應係強制設立公司祕書的伏筆。

               對於未公開發行或小規模的公司,這些新規定或許會有些沉
           重。


           集體智慧齊防公司法變調

               我們都舉雙手贊成倫理規範、企業社會責任、公共利益和公

           司治理。 但問題是:它們都只是訴諸道德情操的不確定社會概

           念,在民主社會允宜見仁見智。在國外,它們只是「軟規範」( 即

           soft law ) 而已,絕非法律規定。
               最近,蘋果等外國高科技公司被激進股東要求限制孩童使用

           手機時間,它們迄今多半置之不理,讓市場評斷。這類倫理爭議

           如將來發生在台灣,可就麻煩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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