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 - 創新行銷與魅力品質- 完整解構熱銷產品的行銷奧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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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行銷與魅力品質-完整解構熱銷產品的行銷奧妙


                  合理論的提出而出現的,最早是由密西根州立大學的教授麥卡錫 (Jerome

                  McCarthy) 在 1964 年提出,將企業從事行銷決策時所要考慮的要素概括
                  為四大項,即產品決策 (Product)、價格決策 (Price)、通路決策 (Place),

                  以及推廣決策 (Promotion)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67 年,行銷學大師菲利浦.科特勒 (Philip Kotler) 在其暢銷書
                  「行銷管理:分析、規劃與控制 (Marketing Management: Application,

                  Planning, Implementation and Control」進一步確認了以 4P 為核心的行

                  銷決策方式。Philip Kotler (2003) 認為行銷是:「個人與團體透過創造、
                  提供,以及與他人自由交換有價值的產品和服務的社會過程。」而美國行

                  銷協會 (AMA,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) 則定義為「將理念、
                  財貨與服務產生之後,經過定價、推廣、分配的過程,其目的在創造交換

                  以滿足個人與組織的目標。」從這兩個定義可得知大部份的專業人士都認
                  同行銷是一種促使市場交易及運轉,讓組織獲利的一種功能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行銷由 4P 出發,透過價值創造,以利害關係人受益為依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 2004 年,美國行銷協會對於行銷又有了新定義,把行銷定義為「創
                  造、溝通與傳送價值給顧客、經營顧客關係,以便讓組織及利害關係人受

                  益的一種組織功能與程序。」從這個新定義,可看出現今的行銷觀念已從
                  4P 概念衍伸為注重顧客價值及經營顧客關係,並兼顧「利害關係人」利

                  益的新意涵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新定義呢?因為 4P 觀念是由產品製造廠商的角度

                  來看行銷,而新的定義則是從顧客的角度來看行銷,隨著時代的演進,生
                  活品質的逐漸好轉,大家購買產品不再只求温飽,而在意產品對自己的價

                  值,就正如我們購買商品時,不一定只會考慮其功能及價格,還會想到適
                  不適合自己使用,買了之後會不會有開心的感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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