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 - 不動產租稅規劃(2019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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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減免;或以扣除額的方式減免,例如:農地雖然要計入遺


             產總額中,但若取得農地作農業使用的證明,則可同額列為

             扣除額,使該農地不被課徵遺產稅。



             二、認識納稅人的經濟情形


                   要為納稅人作租稅規劃,必需對納稅人的財產及所得有

             全面性的認識,否則很可能作出錯誤的決策,因個人的經濟

             情形相當的複雜,所以很難找到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。

             故必須以稅法的觀點來分析,依納稅人現有的財產及所得情

             形,分析採行租稅規劃行為後,納稅人可能的租稅負擔。




             三、選擇適當的行為


                   在認識法律規定及納稅人的經濟情形後,最重要的就是

             選擇適當的行為,該項適當的行為,必須對納稅人的整體稅

             負通盤考量,不要為了規避某一項稅負,但卻造成其他稅負

             的增加。例如:土地所有權人甲為了分散土地租金所得,將

             土地以借名登記的方式,移轉登記於某「人頭」乙的名下,

             因乙沒有所得,故土地的租金課不到稅,但嗣後經國稅局查

             獲,甲無償贈與土地給乙,被課徵贈與稅。而何謂適當的行


             為,實難以定論,國稅局與納稅人的認知可能大不相同,故

             僅能從行政法院的判決中,整理一些類型。另一方面,獲得

             國稅局認同的行為,就不會被課稅,也無須由行政法院來判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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