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7 - 不動產租稅規劃(2019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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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及代為管理作為居住、長期照顧服務、身心障礙服務、托
育服務、幼兒園使用,得依下列規定減徵租金所得稅:1. 住
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,免納綜合所得稅。但每屋每月租
金收入免稅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元。2. 住宅出租期間之
租金所得,其必要損耗及費用之減除,住宅所有權人未能提
具確實證據者,依應課稅租金收入之百分之六十計算。( 第 1
項 ) 前項減徵租金所得稅規定,實施年限為五年,其年限屆期
前半年,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之,並以一次為限。( 第 2 項 )」
第
五
內政部包租代管 2018 年目標萬戶 章
不動產出租的租稅規劃
2018-5-23 芋傳媒
內政部推動社會住宅政策,其中包租代管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轉
為社宅,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今天說,6 都自一月試辦已成功媒合 398
戶,增加速度越來越快,今年目標為一萬戶。
內政部推動 8 年 20 萬戶社會住宅政策,12 萬戶為直接興建,8 萬
戶為包租代管。包租代管是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轉化為社會住宅,「包
租」是由政府委託租屋服務業者向民間承租住宅,再轉租給符合資格
的民眾並管理;「代管」由業者媒合承租雙方,並代為管理。
王榮進上午受訪指出,6 直轄市自今年一月試辦以來,已成功媒合
398 戶,等同創造一個中型社區的戶數。他說,剛開始只有幾十件,
慢慢地從十位數變成百位數增加,增加速度越來越快,盼達成一年一
萬戶目標。
內政部指出,因租屋管理事務繁雜,個人房東常因高齡、忙碌、
外地就業、欠缺專業經營管理經驗等,對出租住宅管不動、管不好、
管不到,導致閒置住宅不投入租賃市場;而租屋族則有租不到、租不
起、租不好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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