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5 - 授信管理: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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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6 章│過渡性融資、夾層融資與結構型融資的應用
二、授信審查報告簡述
茂迪公司的營運績效如同太陽能產業的景氣一般,起伏不定。該
產業需要投入極其龐大的資本支出,競爭對手散布在歐美先進國家,
累積數年虧損以後,目前的財務體質更加惡化。近年來,反傾銷事件
衍生的法律風險,某種程度抑制了業務能量的拓展。所以公司儘管擁
有堅強的股東陣容;如台積電與聯電參與經營,仍難看出未來優勢所
在。大直銀行在總風險限額 (即授信總餘額) 不增加的前提下,願意提
供過渡性融資,授審主管有必要從太陽能產業、借款企業的股權結
構、營運及財務概況,找到主要的決策依據。我們還要再次強調,債
權銀行的授信管理,不在尋找低風險的優良客戶,而是在可忍受的風
險範圍,積極與最適當 (Optimal) 的借款客戶建立往來關係。換言
之,承擔合理風險、掌握長期獲利機會,將是迎戰同業競爭的授信法
則。茲分項析述如次:
1. 與茂迪公司有關的太陽能產業
2015 年 1 月 21 日美國的國際貿易委員會 (International Trade
Commission;簡稱 ITC) 通過課徵中國反傾銷與反補貼稅 (簡稱雙
反),也對台灣課徵反傾銷稅,並於 2 月 5 日對外發布反傾銷命
令。檢視這些國家的相關業者,茂迪須承擔 11.45%的反傾銷稅
率、昱晶為 27.55%、其他廠商為 19.50%。中國業者受到「雙反」
稅制的影響,須承擔的稅率為 17.50%,高於茂迪的 11.45%,但因
其模組製造成本遠低於台灣,使得我國廠商製造的太陽能電池,
在美國市場的競爭力受到削弱。
為解決美國「雙反」稅率的影響,台灣的主要廠商積極進行海外
佈局。例如,「新日光」在馬來西亞及泰國申請設廠;「太極」
將 100MW (百萬瓦) 產線移至越南;「昇陽科」選擇與馬來西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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