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9 - 公益信託的運用與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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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篇 外國公益信託實務個案 87
未為指定時,則由管理委員會依其裁量權認為最符合該社區需求
的目的為之;且若原來所指定的目的無法達成或變成不符合實際
時,該管理委員會得指定將該基金用於其認為最適當的其他目
的。
對本社區信託基金會為捐贈的金錢,是由委託人所選任的受
託人銀行為管理運用,每一筆款項都會以該捐款人的名義為分別
的運用管理,但對於未限制使用目的的捐款款項,則由受託人銀
行將其結合並以單一款項為投資管理運用。雖然每一個受託人對
於其有投資運用的款項得獨立於其他款項為投資運用,但對於所
有受託人銀行的管理政策是相同的,即應以孳息最高報酬率並符
合安全原則為之。
雖然信託契約認可對於信託財產的本金與孳息為運用,但就
管理委員會而言,其僅會就孳息部分為支出,此乃是屬於管理委
員會的政策,至於信託財產本金部分僅有在最緊急狀況下才會被
允許運用。
有關美國社區信託基金會的運作,整理如圖 4-1-1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