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5 - 公益信託的運用與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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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篇  公益信託的運作與監督  53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公益信託宗旨              主管機關      發布日期      修正日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   係指其設立及受託人經主管機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   許可,並以從事有關銀行相關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   務之學術或法制研究之贊助、國               財政部     2004.06.3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   際合作與國際交流之促進或其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   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力 以從事勞動力開發、提升、運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 或其他與勞動力發展業務相關事                勞動部   5  2014.02.14  2014.05.1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展 項為目的之信託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從事兒童及少年福利、婦女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、老人福利、身心障礙福利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   家庭支持、社會救助、社會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   作、志願服務、家庭暴力防治、                衛生     2014.05.0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   性侵害防治、性騷擾防治業務及               福利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有關社會福利業務為目的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託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 以從事公共治理議題與社會發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發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 政策相關業務為目的,其設立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.07.3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員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 受託人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信託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料來源:陳昱成,公益信託之運作與相關問題之研究,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律學系碩士班,2014 年 6 月,頁 104-105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 勞動發創字第 1031813175 號公告修正勞動力發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第 2 條,將主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關修正為「勞動部」,此乃為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 (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 2014 年 2 月 17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已改制為勞動部)  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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